2019年8月,福建省官方发布了一则通知,福建省三明市委副书记黄建平(副厅级),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了纪委监委的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调查持续进行了4个月之久,终于有了初步结果。

2020年1月16日,福建省官方再次发布了一则通知,对黄建平进行立案审查调查,之后,他所有的个人信息、违纪违法事由全部被公开,他生于1961年,被调查时已经59岁,本来都是快退休的年纪了,结果戛然而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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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福建一厅级干部落马!大搞“形象工程”,涉及多项罪名

他从1977年开始参加工作,到1981年担任了泰宁县龙湖公社干部,仅3年就开启了晋升之路,先后担任了泰宁县团委副书记、泰宁县团委书记,虽然官职不是很大,但看得出已经在晋升的路上了,如果保持稳定的话,高升是早晚的事情。

后来,他还担任了沙县夏茂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团主席,沙县南霞乡党委书记,一直在基层上工作,直至1995年,终于开始变化了,先后担任了沙县林委主任、党委副书记,沙县林业局局长、党委书记,1998年终于担任了沙县副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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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他仅仅只用了21年,仕途还有很长,能力也还很强,自己也很年轻,“天时地利人和”下,他的晋升是不可避免的,2001年起,他先后担任了沙县县委常委、副县长,将乐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

2011年起,他担任了永安市委书记,2年后又兼任了三明市委常委,到2016年迎来了最高峰,担任了三明市委副书记,本来是一个非常励志的例子,结果硬生生变成了反面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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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之后的调查中,有关部门更是罗列出了种种错误,收受礼金、礼品,帮助亲属谋取利益,接受违规宴请,大吃大喝,这些都是最小的错误,关键是他在购买住房中伤害了集体利益。

这一点是最难原谅的,因为集体利益高于一切,人和人都要有大局观,但是他身为一个公职干部,却没有做到,还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执法活动,有失公平,构成了严重的职务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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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担任永安市委书记期间,他的错误更是让人无法接受,盲目上项目,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做没有意义的工作,还滥用职权,长期不向有关部门如实说明问题,隐藏自己的错误。

涉嫌多个罪名,比如“受贿犯罪”、“滥用职权犯罪”等等,最后被给予了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的处罚,下一步就是提起公诉,这也算是给这件事情一个完美的交代,虽然事情暂时结束了,但是大家不能忘记。

要从中吸取经验教训,作为一名公职干部,最基本的职责就是“为人民服务”,这也是最重要的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