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我是天下第一大舔狗。

为了和男神结婚,我竟然给他姐姐捐了颗肾。可和男神结婚之后我才发现,男神心若磐石我根本捂不热。

随着一纸白血病确诊证书被医生拍到桌上,我决定彻底放手,和男神离婚!

可没想到,追妻火葬场虽迟但到,但这迟来的深情到底是男神幡然醒悟,还是为了我剩下的这颗肾???

今天是孟景衍父亲——也就是我公公的生日。

老人家刚刚从悉尼回国,家庭聚餐好不热闹。

可我却迟到了。

不怪孟景衍总损我,我这人就是关键时刻掉链子。

我发烧了。

从医院挂完点滴再打车到顾宅时,聚餐已经快到尾声。

大家一看我进门,那欢快的气氛忽然就没了。

我知道,孟家并不欢迎我。

但也没辙,谁让我是孟景衍明媒正娶的老婆呢。

整个桌子全被坐满了。

孟景衍旁边坐着他的青梅竹马,白月。

她家和孟家是世交,俩人要不是因为我,估计现在也就结婚了。

可这还是没辙,谁让他俩有缘无分呢。

我站在门口,觉得浑身一点力气也没有。

孟景衍看我气喘吁吁地扶着腰,那眼神恨不得要吃了我似的。

“给她搬个座。”

“少爷……少奶奶坐哪啊?”我算是看出来了,在孟家连佣人都不待见我。

“坐我旁边。”孟景衍道。

我终于坐下了。

被夹在孟景衍和他白月光中间,这滋味实在不好受。

一顿饭我根本没动几下筷子,只觉得浑身没力气,头重脚轻。

“你装够了没有?”

聚餐结束之后,孟景衍终于没忍住,对我发火了。

“我装什么了?”

“这一顿饭你那手就没从腰上放下来过”孟景衍一个急刹车,是红灯“谁不知道你给我姐捐了个肾,有必要时时刻刻提醒大家,提醒我吗?”

“……”我张张嘴巴,实在不知道说点啥。

于是我和孟景衍一路无言,他车技实在不怎么样,我被他那连续的几个刹车晃得想吐。

终于到家,我蹲在路边就吐了起来,孟景衍却直接无视我,走了。

我知道,虽然我俩民政局领过证,但我在他心里其实连个陌生人都不如。

谁让我用他姐姐的命,威胁他和我结了婚呢。

我虽然失去了一颗肾,但孟景衍可是失去了他的爱情啊。

十年前,孟景衍是大学里最耀眼的同系学长。

我进校报到时,是他过来接的我。

先拎行李再去办银行卡。

我一上午将他折腾得够呛。

他那时候可真温柔,连句抱怨都没有,怕我中暑,还给我买水喝。

这一趟下来,我就对他死心塌地了。

大学四年我三年的重心都是在追他。

直到他大四离校,我知道他去了父亲的公司工作,那是S市有名的互联网公司。

他们公司在我毕业那年的校招只招聘程序员岗位。为了追上他,我一个文科生自学程序代码,硬生生混过面试,到了他们公司做了个女程序员。

没办法,我这人就是恋爱脑,还是个死心眼。

进了公司,我才知道他已经被派到北京总部跟项目去了,没个一两年回不来。

于是我求爷爷告奶奶找到了他在北京的地址,只要假期超过三天以上,立马飞到北京看他。

我胆子小,不敢去他家找他,就在他家楼下装偶遇。

偶遇几次,我发现他有女朋友了。

就是白月。

两人那时候已经同居了。听说白月也被父亲调进了北京的公司,还有小道消息说他们俩马上就要订婚了。

在知道白月和孟景衍的事后,其实我想过放手。

可孟景衍在不到一个月之后竟然回来了。

他姐姐孟景鹿得了尿毒症,病程已经晚期,到了需要换肾的程度。

孟景衍此时回来就是为了接替孟景鹿的工作。

知道这个消息的我,做了件非常离谱的事——我偷偷去医院配了型。

这事我谁都没说,本来也没抱着什么希望,可医院却给我打了电话。

我配型成功了。

我也犹豫过,不知道自己是否爱孟景衍爱到能够为了他伤害自己,甚至到给一个非亲非故的人捐出一颗肾的程度。

不过这样的犹豫没持续多久,只不到两天,我就做了决定。

我要用自己的一颗肾,换孟景衍和我结婚。

不光是我爱他,还因为那时,我家里出了事。

我那个不争气的哥哥做生意赔光了钱,竟然留下老婆跑路了。

除了整日去威胁我那大着肚子的嫂子,要债的还找上了我。

因为我哥当时签的借款合同上,担保人是我。

这是笔糊涂账。我哥就是个戏精,手里拿着借款合同,约我在他家楼顶天台见面,要么替他担保,要么他一了百了。

我只能硬着头皮签了。

几年之后,这颗定时炸弹终于炸了。

不光炸在我身上,还要殃及我的父母亲人。

我知道,只要我嫁给孟景衍,那这一切就能解决。

一举两得的事。

只需要我,捐颗肾罢了。

“你和我结婚,我就把肾给你姐姐。”

其实这事挺荒唐的,

可孟景衍听见我这么荒唐的话时,竟然眉头都没皱一下。

“行,明天就办手续吧。”

他是个果断的人,知道自己的婚姻和姐姐的命相比,到底什么更重要。

于是第二天我俩就在民政局门口见了面。他当时还有会,走完了流程,连结婚证都没领,就直接转身走了。

我俩的结婚证,现在还在我的手里,两个红本本,他连看都没看过。

肾移植成功之后,孟父和我爸妈见了面,给我俩办了场浮夸的婚礼。

这场婚礼我俩将貌合神离演绎得淋漓尽致,他觉得晦气,而我,心里惦记的全是宾客交的份子钱。

婚礼一结束,我就把收到的份子钱,还有孟家给我的彩礼钱全部拿去还了债。

还差个几万块,我当时已经身无分文,可我不想问孟景衍要钱,于是我心一横,把孟家给我准备的大钻戒也给当了。

孟景衍知道这事后,大约就更厌恶我了。

他以为我钻进钱眼里,是个粗鄙不堪的拜金女。

可他不知道,我只是想要一条生路罢了。

婚后我俩几乎不吵架,因为他始终冷漠,我对他亦不抱什么期待。

可眼下,我俩却吵架了。

吵架的原因,大概是因为我越界了。

“我明天有事,你自己过吧。”

明天是我生日,我对孟景衍说,想让他早点回家,可他却说他有事。

他有什么事,我都听他的司机说了,明天是白月公司在S市新项目的开工仪式,孟景衍连花篮都买好了,准备亲手送去呢。

“你就这么忙吗?忙着工作还是和前女友约会?”

我发誓,结婚三年我从来没讲过这么尖酸刻薄的话。

孟景衍回头看我一眼,然后淡淡吐出一句“这和你有关系吗?”

说完他就上了楼。

大概是被他气的,我感觉自己气都喘不匀了。

找出体温计量了个体温,39度。

这烧没退下来几小时,温度又升起来了。

孟景衍的司机已经下班了,我这个少奶奶没那么大面子要他的司机过来接我。

于是我给闺蜜赵禾禾打了电话。

半夜她开车将我带到了医院,走时我故意弄出很大动静,但楼上的孟景衍就像死了一样,根本没搭理我。

没想到我28岁的生日,竟然是在医院过的。

-5-

虽然是在医院,但也要有仪式感。

赵禾禾给我买了蛋糕,点上蜡烛,我闭上眼,许的愿是希望未来的日子孟景衍能对我好点。

我甚至没敢许愿让他爱上我。

毕竟一年就一个许愿的机会,至少许个有丁点可能实现的。

期待越大,失望越大。

真是见了鬼了,晚上孟景衍竟然来了医院。

这人喝得舌头都大了,被他那个胸大屁股大的秘书扶着进了病房。

“师……师愉……”

“……我是司愉,你怎么喝得舌头都大了?”

我还在吊水,就让旁边的赵禾禾扶他一下。

可我这位闺蜜看孟景衍宛若世仇,恨不得将这男人给活剐了,我根本支使不动她。

秘书将他扶到我床旁的沙发上,这时我在他的衬衫领子上,竟然看见了个口红印。

“禾禾,帮我开下灯。”

开了灯,我仔细确认了一下,那口红印子和秘书嘴上涂的那个色号一模一样。

“你过来一下。”

我招呼秘书过来,然后胳膊抡圆,给了她一个嘴巴子。

“知道我为什么打你吗?”

秘书咬着嘴唇,望着我的眼睛是竭力忍耐的愤怒。

“师愉……我要和你离婚……”

“我是司愉!你先把我名字叫对了再说,大醉鬼。”

我让秘书滚蛋,那是我最后为自己留下的尊严。

手上的输液管回了血,赵禾禾赶忙去为我叫护士。

沙发上的孟景衍似乎已经睡着了,嘴里还嘟嘟囔囔地讲着,他要和我离婚。

我望着他低头睡着的模样,忽然觉得有些累。

或许是我发烧的原因吧,在听见离婚这两个字时,我觉得心里也没那么痛了。

可我没有想到,更痛的事情还在后面。

-6-

等我再醒过来的时候,孟景衍已经走了。

我躺在病床上,仍旧觉得浑浑噩噩。

“我不会得绝症了吧?”我对正给我削苹果的赵禾禾开玩笑道。

她瞪我一眼,将苹果皮甩到我脸上,骂我晦气。

可我没想到,这话竟然一语成谶。

下午不多时,我被医生叫了过去。

“司小姐,现在还只是初步怀疑,一会让刘护士带你去做个骨髓穿刺吧。”

啥叫骨髓穿刺?我一下有些没听明白。

“我们初步怀疑,你可能得了急性白血病。”

白血病?还是急性?

我上辈子到底是造了什么孽?

没了一颗肾就算了,白血病这种狗血剧情也能发生在我身上。

我没告诉孟景衍,也没告诉赵禾禾。只老老实实配合医生做了检查。

两天之后出结果。

开始没什么感觉,麻醉劲儿退了之后,我终于开始疼。

除了疼,恐惧也霎时灌进我的身体。

可没想到孟景衍这厮却还能在这种时候给我添一把堵。

他今晚没有加班,我进门时他正在客厅沙发上看报纸,见我回来,他像是故意的,将报纸啪地扔在茶几上。

我不想和他吵架,转身预备上楼。

“司愉,你站住。”

“我不舒服,你有话快说。”我头都没回,是不想让他看见我那副沧桑模样。

“你昨晚把赵秘书打了?”

嚯,这事啊。

“打了,怎么着吧?”

“你发什么疯?我昨晚出去应酬,赵秘书只是照顾我而已,你打人家干什么?”

我叹口气,对他说“那你替我和她说句抱歉吧。”

孟景衍似乎没想到我会这么讲,一时没反应过来。

过了半晌,我才听见他吼了句“你摆正自己的身份!”

我有些恍惚,我是什么身份?我不是他老婆吗?

“你现在去洗手间,从脏衣篓里把你昨天穿的那件Prada衬衫翻出来,领子上那口红印是哪个女人印上去的?你穿着带口红印的衬衫去看我,摆正你自己的身份了吗?”

孟景衍终于被我怼得无话可说了。

我上了楼,觉得又累又疼,还有辛酸。

那晚我做了很长很长的梦。

梦里我又回到了大学时代。我和孟景衍还是十八九岁的模样,我看他在篮球场上比赛,他被许多人簇拥,我只站在远处静静看着他。

如果是十八九岁的我,我应该会不顾一切朝人群里跑过去,然后变成孟景衍人生中一个最微不足道的分母,可在梦里,我转身走了。

醒来时天已经大亮,我仍旧有些低烧,下楼时见孟景衍还没走,桌上的早餐没动,他目光从报纸移到我的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