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某理发店和某餐饮店违法使用“童工”的行为分别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这两起案件是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承接人力社保类行政执法事项处罚权后首次办结的童工案件。

“确实我们疏忽了,小孩是老员工介绍的,出于信任就没有看身份证核实……”

“我们店是不收童工的,后面是我本人不在,下面人就招来当学徒了,制度上确实有漏洞。”

2023年11月6日,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向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移送了两起案件,分别是

温州市龙湾蒲州慕锐理发店

吾悦广场的湘肴餐饮店

招用未满16周岁的员工,涉嫌非法使用童工。

接到案件移送线索后,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两家用工单位进行立案调查。经查证,两家用工单位均存在违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事实,违反了《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重新组织谈话问询,固定未成年人工时时长证据,最终作出2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分别对某理发店处2500元罚款和对某餐饮店处5000元罚款,同时也确认用人单位已将两名未成年人遣返至原居住地和监护人身边。

在办理两起案件的过程中,执法人员发觉两家单位有2个共同点:一即熟人介绍,因此未仔细核验求职者身份,存在用人审核上麻痹大意;二是两名未成年人年纪马上满16周岁,外貌身材与成年人已无明显区别,存在侥幸心理。但不论如何疏忽大意,最终面临的都是严格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