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代管的一个县级市,高碑店的丽斯花园小区,最近出现了一件业主们觉得相当奇葩的事情,物业突然竖起了一块停车收费管理牌,进入小区临时车辆3元一小时,也就是说自己小区的车位对外了?业主们都觉得无法理解,这是把业主们的公摊面积,都拿出来商用了?而且按照小区的初始规划是人车分流的,小区的地上面积根本不应该有车位

小区业主提供了当时的规划图,小区本来是人车分流的,全部都是地下车位,但是交房两年多了,地下车库都还没有建好,还暗戳戳地把地上面积弄成了车位。据业主描述,买了地下车库的可以进来随便找地方停,没有买车位的,需要每个月缴纳300元费用再另行缴纳部分管理费,才能抬杆进入,且不只是针对业主,周边小区的都可以。

据业主们描述,这个小区的停车场,本身也就是不合规的,占用的是业主们的公共面积,每次来检查的时候,都用土盖上;但是数次维权无果,加上本身大部分的业主们买房时候也买了车位,这样子地下车库没修好,他们倒是有了停车的地方,那些没买车位的其实也做好了自己到处找地方停车的准备,无非就是自己的合法公摊面积被无良侵占拿去赚钱了,但不影响正常生活,倒是也慢慢都习惯了,也就这样下去了。

直到收费管理的牌子被竖了起来,业主们都觉得不可思议,还有业主笑称,以后我们不叫丽斯花园了,要改名字叫丽斯停车场了吧?还有业主调侃,是不是物业在想办法给业主们创收?这地上都是大家的公共面积,是不是建了停车场收费以后,得把账目公开下,给业主们分红?总之,都觉得不可思议。

物业方表示,这个钱不会给业主的,并且表示自己收的是管理费,不是停车费,还罗列了包括什么人员成本、设备成本、清洁成本在类的八项成本给业主,就一个意思,这钱啊都得是物业的。

关于此事,其实有几个很重要的问题:

第一,小区内地下车库两年多未提供给业主们使用,开发商或者物业本身存在失职行为,是否应该追责??谁来追责?为什么没有人去管理治理此事?

第二,一个小区的规划,从绿化面积、消防通道、商业等,都是经过严格审查的,规划好的人车分流小区,里面绝对是不会有能够作为停车场使用的地块的,那么是哪一块的用地,被建成了停车场,那一块是否还能达标?要是消防,就太可怕了?未按照规划图建设小区,这种违法行为,该归谁来管?

第三,小区内部停车场对外开放且收费,是否给小区的业主们带来安全隐患?我们知道很多小区现在都用了门禁卡,都是为了避免有坏人进入小区,比如偷盗、抢劫、拐卖小孩等违法人员,进入小区以后,对小区住户们带来的无限危险可能,该由谁来负责?物业付得起这个责任不?

第四,回过头来说根本,还是小区内土地所属权问题,小区的公摊面积理论上属于所有业主共有,无论建设什么都需要三分之二业主同意,这个程序走了吗?

最后,这种事情,估计能出现就不见得是个例,还是希望相关职能部门,能够多体会百姓疾苦,马上过年了,小偷横行的时候到了,小区却可以随便什么人都能进了,这不就相当于把自己的后花园开放给了社会?这些业主们估计都瑟瑟发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