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拍错了?”江苏镇江,某法院拍卖一个手机尾号为“999999”的靓号,结果拍出了2614.5892万元的“天价”,但截至最终期限,买家都未付款,并称自己“拍错了”!网友:“早有预料!”

(来源:红星新闻)

据了解,拍卖公告中的醒目位置处,对该手机号进行了有重要提示,说是本次拍卖为刑事处置资产,请谨慎出价!

同时,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随后,一名姓肖的竞拍人,缴纳了竞拍保证金后,以2614.5892万元的价格,拍下该电话号码,根据公告要求,肖某应于12月3日前缴纳拍卖尾款。

但肖某并未交纳尾款,法院联系他,他明确拒绝支付尾款,并表示其拍错了。

1、有意见说,“这哥们看见保证金才20元,估计是凑热闹抬一下价,没想到上头了,这辈子凉凉了。”

也有意见说,“一个手机号码价值2600多万人民币?正常人不可能购买,可能是故意搅局,也可能是因为其他原因!”

2、法律怎么看这事,肖某将面临怎样的法律后果?

首先,肖某缴纳的保证金,会被没收。

司法拍卖司法解释第24条规定,司法网拍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估计肖某也没把保证金当回事,因为这次拍卖的保证金为20元,和2000多万相比,20元连九牛一毛都算不上!

其次,《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

这一条是最为要命,如果第二次拍卖,这手机号只卖了14万,肖某需要承担2614-14万元,即2600万元的差价!

有几个人能赔得起?

3、肖某没钱怎么办?

第一步,法院会先起诉肖某,拿到胜诉判决。

第二步,《民事诉讼法》243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法院在获得胜诉判决之后,会根据本条规定,对肖某进行强制执行。

由执行法官查一查,看肖某有没有钱!是否存在转移财产等情况!

第三步,如果肖某没钱,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

《民事诉讼法》规定,经查证属实,属于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可以处15日以下司法拘留,10万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肖某的竞拍行为,被认定为恶意抬价,15日以下拘留和相应的罚款,是跑不掉的!

有人提出,15天拘留,也好过2600万赔偿啊!

注意,这两者是并行不悖的,也就是说,赔偿和拘留可以同时进行!

最后,有人说,这其中可能有我们不知道的隐情,本来差不多就得了,结果非要玩一票大的,这下好了,玩砸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