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反映

盐城市黄山路西侧辅道(珠江路北至漓江路)大范围的道路松散、坑槽、鼓包,行人骑电动车,车胎很容易打滑,对行路造成非常大的安全隐患,希望盐城市路政等相关部门关注,不要等发生事故再去补救。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

道路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未采取防护措施,或者应当设置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而没有设置或者应当及时变更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而没有及时变更,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负有相关职责的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