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往往是事故易发、多发路段。行车上路安全最重要!当驾车行经路口路段时,如果驾驶员未提前减速观察、忽视让行规则,就极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近日,在319国道泰和县冠朝镇社下村路口路段就发生一起两车相撞,一人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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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监控显示:2月1日11时16分许,驾驶员邹某驾驶一辆无牌电动三轮车沿319国道由泰和县冠朝镇圩镇方向驶往冠朝镇社下村方向,行驶至社下村三叉路口路段实施左转弯时,未停车让行与直行未减速芦某驾驶的一辆小型轿车发生剧烈碰撞,三轮车驾驶员邹某瞬间被甩出车外。事故造成邹某身体多处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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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调查分析,在此事故中,当事人邹某的行为违反了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 全法》办法有关“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的交叉路口时,转弯的机动车应当让直行车辆先行。”之规定,是造成事故的同等原因,负事故的同等责任;当事人芦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礼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之规定,负事故的同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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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该起事故中,如果邹某在转弯时,多注意观察,让直行的车辆先行;芦某驾车行经路口路段时,提前减速,安全通过,那么这起事故也就可以避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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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出平安,“抢”出祸端!泰和公安交警再次提醒广大驾驶员:行经路口需减速,转弯切记让直行。希望每个交通参与者都能严守交通法规,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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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泰和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