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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正义网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辽宁省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副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李庆(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辽宁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朝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朝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李庆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为他人在煤矿采区划转、

职务提拔等方面谋取利益

2024年2月19日,据辽宁省纪委监委消息:经辽宁省委批准,辽宁省纪委监委对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李庆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庆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违规收受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煤矿采区划转、职务提拔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

李庆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辽宁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辽宁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庆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正义网记者注意到,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1年9月,是由原抚顺矿务局改制而成的国有全资公司,现隶属于辽宁能源产业控股集团公司。抚顺煤矿始采于1901年,具有百余年开采历史,建国以来累计生产优质煤炭近8亿吨,为抚顺赢得了“煤都”美誉,被国家列为循环经济第一批试点单位。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ID:JCRB_ZYW)作者:高文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