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每个人来说,初恋都是无法被代替的一段回忆。能和自己的初恋伴侣走向婚姻,是一件非常幸运的事情。

然而,并非每个人都有这样的运气,能和初恋走到最后的少之又少。多的是错过与遗憾。

在爱情里,分分合合是常事。大部分人都要遇见几个不同的人、经历过好几段感情,才能找到自己最终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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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并不可怕,在这个过程里,我们告别了不合适的人,整理好心情,就可以去迎接下一段感情。

然而,在广西柳州,一名男子却因为和女友婚事告吹而分手之后,选择了结束自己的生命。

这其中究竟发生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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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一、婚事告吹,无奈分手

故事的主人公小陈出生于广西省柳州市的一个小村子,这里依山傍水,风景优美。

小陈从小就有一个关系很要好的朋友,叫做美美。美美人如其名,长得十分漂亮,性格也开朗大方。两人从小一起玩耍,可谓青梅竹马。

随着二人长大,两人对彼此的心意也不言而喻,在小陈向美美告白之后,两人正式走到了一起。

在一起之后,小陈对美美依旧十分体贴,总是想办法准备好吃好玩的逗女朋友开心,而美美也十分照顾小陈,两人非常恩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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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围的朋友看着二人如此恩爱,十分羡慕,常常打趣二人是“天生一对”,让他们早点结婚,别忘了请自己喝喜酒。

因为知根知底,两家的父母对他们的感情也非常看好,时常让他们一起回家吃饭,在众人看来,两人结婚是迟早的事。

终于,在一个浪漫的夜晚,两人在外约会时,小陈向美美单膝下跪求了婚。当美美哭着对小陈说“我愿意”的时候,小陈觉得自己是全世界最幸福的人。

求婚成功之后,两家人紧锣密鼓地开始了婚礼的筹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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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陈这些年来工作十分努力,有了一笔不小的积蓄,加上父母帮衬,他在柳州市买了一套房子,准备当自己和美美的新房。

当二人第一次踏进新家时,两人向彼此承诺,要在这个新家里过圆圆满满、幸福恩爱的一辈子。

但就在二人对未来的幸福生活无限憧憬之时,两家父母之间却生了意见。原来啊,两家父母在女方的彩礼钱上产生了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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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父母觉得自家买了房子,还在大事小事上都做得妥妥当当,相比之下,女方提出的彩礼钱未免有点不太合适。而女方则坚持自己的意见,不管怎么商量都不愿意妥协。

就这样,双方父母因为彩礼钱闹得不可开交,两个年轻人夹在中间,怎么劝说都无济于事。

到了最后,这桩婚事也被作罢,迫于父母的压力,美美向小陈提出了分手。看着恋人疲惫不堪的神色,小陈也只能答应。

曾经许下过海誓山盟的一对恋人,就这样离开了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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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撞见新欢,失意轻生

分手后,小陈每天都沉浸在难过之中。他与美美相爱多年,本以为能够终成眷属、结成伴侣,却没想到因为彩礼钱闹得不欢而散。

因为工作关系,美美现在依旧住在之前二人的新房里,小陈选择暂时搬走,等着美美找好新住处再搬回去。

小陈想着,二人多年感情,美美心里是在意他的,两人也不是没有可能重修于好。

于是,他就像以往二人恋爱时一样,时不时用微信给美美发红包,发的金额还是520、1314之类的数字,他想用这种方式告诉美美,自己心里依旧有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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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红包被美美一个一个领走,小陈非常开心,他以为,这是自己和女友多年的默契,虽然现在分开了,但等这事情过去,两方父母消气,他们还是能够在一起的。

两人自从在一起之后就没有长时间分开过,这段日子里,小陈非常思念美美,于是,他回到了两人新房所在的小区,想远远地看一眼美美。

但让小陈没想到的是,他深爱着的女孩,竟然和另一个男孩手挽着手走在一起。他们手里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有说有笑地走进了楼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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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过窗户,小陈看见他们两人进了自己的房子,他瞬间觉得痛心不已,明明不久前那个房子还是他和美美的新房,怎么现在就有另一个男人住进去了。

后来几日,小陈又来了小区几次,确认了美美的确已经有了新男友,而且和男友一起住在自己的新房里。

当小陈看着二人又一次手拉手进了家门之后,他也在心里做了一个决定。

夜晚,小陈给美美发了最后一条微信。在微信里,他回忆了二人相爱以来的点点滴滴,希望能够唤起美美的回忆,他还告诉美美,与她分手后自己就过得浑浑噩噩,现在看到她有了新恋情,自己已决意离开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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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完微信后,小陈等了很久,他希望能够等来美美的回信,希望她能来挽回自己。但让他难过的是,美美并没有回他只言片语

绝望之下,小陈又发了一条微信给自己的母亲,向她做最后的道别。

小陈母亲收到微信后十分担心,害怕儿子已经做了傻事,于是赶紧打电话联系了美美,希望她能帮着劝劝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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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美接到电话时睡得正熟,听着电话里对方的哭声和请求,瞬间没了睡意,赶紧给小陈打了电话。

电话中,美美极力规劝小陈,让他千万冷静,不要做傻事。可话来话往之间,两人情绪都变得不好,两人电话挂了又打、打了又挂。

终于,在最后一通电话结束之后,小陈爬上窗户,毅然决然地从楼上跳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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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父母索赔,法院判决

小陈的死讯很快被通知到父母和美美那里,他们看着已经没有了呼吸的小陈,都哭得肝肠寸断。

明明不久前,他们还坐在一起,开开心心商量着婚礼细节,为什么现在对方却去了另一个世界。

而小陈的父母,看着同样哭得伤心的美美,却觉得非常愤怒。如果儿子没有和她在一起,如果不是她那么快就有了“新欢”,那么小陈就不会做了傻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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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葬礼之后,小陈父母直接去法院起诉了美美,他们声称是美美导致了小陈跳楼自杀,要求对方赔偿他们50万元。

美美也没想到自己只是分了个手,却让前男友因此自杀,更没想到对方父母因为前男友去世,去法院起诉了她。

她一边因为前男友的去世而倍感伤心,一边也要应付着法院的传讯,觉得自己心力交瘁、万分疲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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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法院就此事做出了最终裁决。前男友的死亡系自杀,与美美并无直接关系,不需要她向对方父母进行相关赔偿,但出于人道,要求美美向小陈父母补偿两万元的精神损失费。

听到这样的判决,美美松了口气。看着小陈父母惨淡的面容,她发现两位老人在这段时间里苍老了许多。

她很想走过去安慰一下他们,毕竟他们都是小陈曾经最亲近的人,但想到二老对她的怨恨,她迈不开脚,也不知道该如何开口。

她只能看着他们渐渐走远,消失在她的视线里,就像她曾经的恋人小陈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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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在本案中,美美是否触犯了法律呢?

我国《民法通则》第九十八条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
《民法通则》里所表述的生命健康权,实际上是生命权、健康权与身体权的总称。人身不受伤害和杀害的权利或得到保护以免遭伤害和杀害的权利,取得维持生命和最低限度的健康保护的物质必需的权利。生命权是人权最基本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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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案中,小王因为感情受伤,跳楼身亡,其生命权遭到伤害,但由于他是自杀所致的身亡,与美美并无直接关系,因此,需要自己承担全部责任,美美的行为并未侵害他的生命健康权。

需要注意的是,出于本人意愿的自杀行为,在法律上所需承担责任的过错方均是自己,在外人并未对其进行直接伤害时,想要追究对方责任,都很难实现。但从道义上来说,自杀行为会对他人带来心理上的伤害,但伤害更多的是,却是自己的父母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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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诚然,一段真挚的感情是很难割舍掉的,离开一个自己曾经深爱的人,过程也是非常痛苦、煎熬的。

但感情之事无法强求,婚姻也需要缘分来经营,当一段感情被划上记号时,最好的处理方式就是选择接受。

不要沉浸在失去的痛苦之中,也不要让自己为此变得意志消沉。当然,最重要的是,不要为了感情之事,选择看轻自己和生命。

生命如此美好,其中所包含的,并非只有逝去的爱情。亲情、友情同样非常珍贵,包括那还未到来的新的爱情,依旧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