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胜县3名公职人员涉嫌酒驾被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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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永胜县纪委监委对公安机关移交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2名党员、1名公职人员涉嫌酒驾问题通报如下:

杨成林,涛源镇东安村安红党支部党员,2024年4月1日19时25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高海凌,中共党员,永胜县水库运行管理中心羊坪水库管理所工程师,2024年4月5日9时43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谭国林,期纳镇期纳村大坪子党支部书记、大坪子村小组长,2024年4月5日16时25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中共永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永胜县监察委员会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