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转载自:天津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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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上午,武清分局交警支队崔黄口大队交警巡查至津围公路沿线时,发现迎面一辆大货车的前牌照上竟然“戴”了手套,立即拦检该车。经查,该车驾驶人是为了躲避摄录,便取出一只白手套套在号牌右侧,使号牌最后一位字符被遮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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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后,交警依法对该驾驶人实施的“驾驶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予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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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号牌应当按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号牌。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同时,根据2022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第163号令),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记9分

公安交管部门提示:广大驾驶人在出车前应提前对车辆外观进行检查,确保号牌清晰、完整;行车途中也不要耍小聪明给号牌花式“穿马甲”,一经查处,将面临罚款、记分的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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