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动天之德莫大于孝,感物之道莫过于诚。孝敬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子女应尽的法律义务。

可眼下,两位耄耋之年的老人,却面临着儿子不愿赡养的窘境,他们最终选择与儿子对簿公堂,索要赡养费。

当子女没钱赡“养”老人,碰上老人没钱“养老”,法官该如何解决?

风波起:剪不断、理还乱的家庭纠纷

张大爷两口子都已年过八旬,两个儿子也已经年近六旬。

去年张大爷的老伴儿因患上小脑萎缩,渐渐生活不能自理,张大爷由于年事已高,没有足够的精力照顾老伴儿,无奈之下将老伴儿送至敬老院照料,自己则继续待在农村老家。

张大爷患有基础病,需要吃药调理,没攒下什么积蓄。二老的生活全都依靠那儿点养老金,无力支付老伴儿去敬老院的费用。

不得已,张大爷只得去找两个儿子寻求帮助。但这一去非但没要到钱,两个儿子之间还发生了冲突。

“王法官,我父亲偏心,一心就向着我弟弟,我过年给他留下的养老钱,他转身就给我弟弟家孩子了,我不是不讲理的人,但说句老实话,他这么做真让人寒心。这钱我是给不了,谁爱给谁给。”张强激动地拍着桌子。

“那是爸给孩子的压岁钱,给我孩子了,没给你的孩子吗?你说这话讲理吗?”小儿子张浩越说越来气。

出于无奈,张大爷将两个儿子诉至法院。庭审中,张大爷夫妇与大儿子张强,针对母亲在家养老还是在敬老院看护的问题争论不休。双方剑拔弩张,互不相让。

调解未果,本着尊重老年人意愿,弘扬敬老爱老传统美德的原则,法院判决两个儿子每人每月给付父亲生活费二百五十元、给付母亲敬老院费用一千三百五十元,医疗费各负担一半。

判决后:公平正义的期盼如何落地

2024年1月,一审判决生效后,张强向法院申请再审,要求把母亲接回家里赡养,不再支付敬老院费用,要求撤销原判决,并依法改判。

法院经过调查后得知,原来,张强本在某单位当门卫,每月有两千多块钱的收入。一审判决后不久,张强因已满六十周岁,身体也不好,就没再出去工作。

张强的养老金每月不到一千二百元,他的老伴儿每月也只有八百元的农村养老金,二人此外再无其他收入。这就意味着张强在支付了一千六百元的赡养费后,全家仅剩四百元维系生活。

王法官,你说说,这钱让我怎么出?我要是有工作我啥也不说。现在我没有工作了,我的日子要是过不下去,谁也别想好过!”面对法官问询,提及此事的张强语气更加激动了。

其实,这个案子并不复杂,从法律层面来说,原审案件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再审审查依法驳回张强的再审申请没有任何问题。但如果真这么办,恐怕张强的家庭生活就难以维系,说不定还会做出什么过激的行为。

现在问题的关键点在于张大爷父子间的亲情如何修复?张强没钱“养”老人,碰上父母没钱解决“养老”问题,这个矛盾该如何化解?案件衍生案件如何避免?这些都成为摆在法官面前最大的难题。

回去的路上,法官一边回忆卷宗,一边思考着怎么做才能让这个家庭破镜重圆。

定风波:如何实现“情理法”的统一

由于张大爷行动不便,法官决定不再采取“坐堂审案”的形式,而是“上门巡诊”。

通过在村内多方走访调查,深入了解了张大爷一家人的家庭情况后,综合考虑到双方生活困难情况、亲情修复及后续履行问题,法官决定联合当地司法所、村委会,利用“说法评理”平台,共同开展一次“专家会诊”。

“赡养老人是咱们做子女的义务,于情于理于法,都应孝敬父母。咱们俩年龄相仿,都上有老下有小,都有老的那天,好好善待父母,也是给孩子做个好榜样。你说你没钱,就不赡养父母了?那将来你的孩子在你老了的时候,也用这个理由搪塞你呢?”张强在听完法官的一席话后,眼睛看向屋内的父亲。

“你说你之前孝敬父母,逢年过节是又买营养品又给钱,现在老人需要你尽赡养义务了,这个时候你不愿意养了,你让你的孩子怎么看待你这个做父亲的呢?”

此时村支书趁热打铁说道:“大家知道你们家里生活困难,村里的地你就先种着,我再去镇里帮你打听打听,看有没有合适的零工给你介绍,农闲时去打个工,补贴些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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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儿子聊完以后,法官又进屋坐在了张大爷面前,与他聊起了近来家中的琐事。

“作为父母,说不心疼自己的孩子那是假话。现在张强生活也挺困难的,你们二老都有农村养老金,我觉得赡养费能让他少拿点儿就少拿点儿,医药费还是让他们出。做父母的也得体谅体谅孩子的困难,平时让他们多回来看看您……”。张大爷一直沉默不语,不过在他的感叹声中,大家都能够看出他内心的动摇。

在经过反复的释法明理和耐心的调解后,张大爷与张强终于平静了下来,同意重新协商赡养方案……阳光穿透云层,柔和地照在这对父子的脸上。

又来法庭的那天,张强一改以往见面的愁眉蹙额,咧着嘴笑着对法官说,“王法官,我和我爸、我弟弟都说清楚了,也和好了,也就不申请再审了。”边说,边将撤诉申请递给法官。

撤诉申请只有一张纸,但它却是一块压在张大爷一家心头上沉甸甸的石头。

“行嘞,交给您我就回去了”。

张强转过身去,可没走几步又顿住了。他徐徐的转过身,举起右掌,抵在眉间,双腿忽得并直,端端正正敬了个礼。

“我向您,向法院,敬个礼”。

说完,他便离开了,微微驼着的背影在那个春日显得熠熠生辉。

各个场合,不同的敬礼,或是致以内心尊重,或是展现崇高敬意,或是感怀深厚情谊。而对他来说,敬礼或许是至高的仪式。那是他认为能向法官表达心中感谢的最好方式。

小案不小办,能动履职解民忧,维护生效裁判既判力与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统一...在这件案子中,我们或许看到了回答这些问题最好的答案。“如我在诉”这一司法理念的背后,是责任,也是使命,更是我们每一名司法工作者不断追求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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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来自密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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