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4月30日,据东莞中院。陈某因其未满6个月的孩子生病住院,向公司申请育儿假未获批准,改请假仍被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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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以陈某无故旷工三天为由解除了劳动合同。陈某提起诉讼,请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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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中院审理认为:该公司在明知陈某幼儿住院的情况下,仍以请假不符合规定为由,按陈某旷工处理,既不合情也不合法,应依法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赔偿金赔偿金额为228610.76元。

这起事件的发生,让人泪目。人心都是肉长的,但是偏偏有些人在资本面前变得冷血,甚至为虎作伥。

可以说,孩子生病请假不是人之常情么?这样都不给请假,这老板到底是咋想的,他没有孩子吗?这种公司的企业文化值得反思,这样的处理方式会不会让其他员工心寒?!

公司管理不是拿着权力为所欲为,而是要考虑员工的实际困难,为员工排忧解难。企业只有为员工考虑,员工才有积极性,才会真心投入。“得民心者得天下”,经营企业也如此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