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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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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海湖镇拟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及条件

01

保洁员

1.拟招聘公共设施维护岗位(保洁员)人员9名,全镇统一调剂使用。工作地点:东上营1名、将军关2名、向阳村1名、统筹人员5名。

2.应聘条件

①户籍条件:具备平谷区户籍,此次招聘村所涉及的金海湖镇户籍优先、农业户口优先。

②登记失业人员、登记农村劳动力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4050”人员(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上岗前一日);“零就业家庭”人员;“残疾人员”;“低保”人员;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③学历一般在初中文化程度以上,能够熟练使用手机、微信等社交应用软件。

④具有一定的负重能力,能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

⑤持有正规三轮车D本(报统筹人员可以不持有)。

⑥认真负责,做好责任区环境卫生、环境秩序等各项清洁、维护、督促、宣传等工作。服从镇统一领导,负责责任片区的环境卫生工作,按要求参加镇组织的各种卫生突击活动,对责任清扫区轮岗无异议。注:如违反保洁员考核标准相关规定,根据考核规定,给予辞退处理。

⑦聘用期间不能有兼职行为。

⑧能够完成镇、村安排的其他临时或应急工作。

⑨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及招聘安排,依据综合成绩,由用人科室确定具体上岗时间。

招聘程序

(一)预报名及资格审查

1.预报名时间:2024年5月8日-10日、5月13日-14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逾期不再受理。

2.预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现场审核方式。

预报名地址:金海湖镇环境办

联系人:李丽,联系电话:69996504

3.预报名所需携带材料: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北京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登记证、最新打印的就业失业登记信息或北京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信息、社保缴费状态信息、学历相关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残疾人员需持残疾证、享受低保待遇人员需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夫妻二人不在同一户口本的,需携带二人各自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复印所有人页)。

(二)符合预报名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登记农村劳动力,经一个月以上日常和重点援助,推荐就业5次以上仍未实现就业或转移就业且无拒绝公共就业服务记录的可参加正式报名,后续招聘工作安排将在正式招聘公告中予以公布。

待遇

工资标准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缴纳五险一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