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临城法院依法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在被执行人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之前限制其高消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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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判决书/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已向临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上述被执行人已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高消费。

限制高消费项目:

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5、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6、旅游、度假;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8、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9、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不得以其财产支付上述消费行为,如有违反,经查证属实,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踊跃提供上述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并举报被执行人违反限制高消费的行为。

举报电话:0319-7191215

2024年4月29日

来源:临城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