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价3000元一双的名牌鞋仅需200至400?外贸原单究竟是真是假?4月26日,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依法对黄某某、李某某、宋某某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提起公诉,同日对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洪某某、盛某某提起公诉。

正规制鞋工厂“夫妻店”

走上假鞋产销歪路

2019年起,黄某某、宋某某夫妇在广东省开了个制鞋工厂,雇佣李某某为厂长,负责工厂日常经营管理。2021年6月,工厂接到某知名品牌公司的分包订单,需要代加工一批品牌鞋靴。黄某某备料丰富,完成订单后还多出了很多大底、鞋面等制鞋材料。

“当时生意不好,工厂也没有其他订单,很多相识的客户咨询能否私下出点鞋子给他们。”黄某某见有利可图,便伙同李某某开始安排工厂私下生产,然后销售给有需求的客户。

假冒名牌成品鞋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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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名牌成品鞋靴。

2021年10月,黄某某因其他相关案件被羁押,但有一个存放假冒品牌鞋靴的仓库未被查获。洪某某、盛某某等“老客户”联系不上黄某某后,找到其妻子宋某某“挑大梁”。“工人、供应商都在找我要钱,我就想试试看。”宋某某便依样画葫芦,伙同李某某继续售卖仓库里的假鞋。

黄某某此后被取保候审,但在此期间他仍然无视法律,继续经营假货工厂,一边清库存,一边安排工厂进购材料生产热销款鞋。为躲避检查,黄某某、李某某只安排工人在晚上生产假冒品牌鞋靴。

在这个假鞋产销供应链中,黄某某三人负责制鞋,其中黄某某对接客户以及统筹工厂整体工作,李某某负责车间的日常生产经营工作,宋某某辅助保障工厂后勤工作;洪某某二人则进行批发销售,其中洪某某负责招揽客户、结算货款,盛某某负责工厂跟单、接送货物、售后返修,二人以180至300元不等的价格从黄某某的制鞋工厂中批发鞋靴,然后加价几十元售卖给下游供货商,最终从线上卖给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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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获的假冒名牌成品鞋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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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获的假冒名牌成品鞋靴

被害人网上买到假女鞋报警

5名嫌犯涉罪被公诉

2022年12月,青浦分局接到被害人报警称,自己在两家网店中所购买到的品牌女鞋,经品牌官方鉴定后均为假冒商品。公安机关立即进行立案侦查,并于2023年1月11日在黄某某等人的工厂中当场查获假冒知名注册商标的成品鞋靴980余双,及大量带有假冒品牌标识的鞋底、鞋面、鞋盒等原材料。

案件移送至青浦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检察官通过查阅黄某某等人的销售记录及银行流水等,认定黄某某、宋某某、李某某三人假冒注册商标鞋类商品金额190余万元,洪某某、盛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鞋类商品金额190余万元。

承办检察官与同事商议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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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检察官与同事商议案情。

经审查,检察机关认为,黄某某、李某某、宋某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伙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特别严重,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洪某某、盛某某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目前,相关案件正在审理中。

检察官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13条之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14条之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广大生产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诚信经营、保质保量、生产销售合格合法的产品,自觉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切勿抱有侥幸心理。广大消费者对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产品,要提高警惕,不贪图便宜,更要注意留存购买单据,如不慎购买到假冒产品请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另外,电商平台应当落实好平台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对入驻商家品牌授权的实质性审查,为消费者做好第一道“看门人”。

(来源:正义网 作者:刘蕊 黄若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