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临泉网警在工作中发现

网民韦某某

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视频称

近期有人贩子进入居民家中

将妇女儿童迷晕后拐走

的不实信息

该信息一经发布

引起网民关注

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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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

民警依法传唤韦某某

接受调查

经查

韦某某为博取关注

在网络平台发布虚假信息

目前

韦某某

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法律链接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警方提示

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对于编造传播网络不实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希望广大群众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清朗的网络空间。

来源:临泉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