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国俊院长应对江苏省宝应县法院枉法裁判承担领导责任》为系列文章,此为:我到法院打官司,打了就一张纸啊(第十五篇)的续篇,为第十六篇:宝应法院枉法裁判正发生在江苏省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专项行动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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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江苏公检法联合发布的通告,自2023年12月起,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公安厅联合在全省开展为期一年的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依法严惩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凡在江苏法院立案执行但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应当自觉到人民法院如实报告财产并履行义务,不得实施抗拒执行、逃避执行、规避执行、妨碍执行的行为。否则,人民法院将依法采取罚款、拘留、限制消费、纳入失信名单等惩戒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宝应法院枉法裁判正发生在江苏省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专项行动期间!社会影响极其恶劣!是否应该动真碰硬、从严从快处理?否则,江苏省的“专项行动”不就成了形式主义的花架子、假把式?一场作秀、一段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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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中央、全国人民不会相信,宝应法院相关领导、法官不作为乱作为、枉法裁判处于如此状态。陆如凤弟弟陆如刚受托分别于2023年12月6日、7日带着材料去宝应法院、信访局反映强制执行问题;陆如凤母亲赵万美分别于12月26日、29日带着材料去扬州市信访局、中级法院反映强制执行问题。但是,我们仍于2024年1月2日收到了宝应法院枉法裁判的《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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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宝应县法院及相关人员的诸多不作为、乱作为、枉法裁判等问题,已经违反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

陈国俊作为江苏宝应法院“一把手”党组书记、院长,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应对江苏省宝应县法院枉法裁判承担领导责任

《陈国俊院长应对江苏省宝应县法院枉法裁判承担领导责任》为系列文章,此为第十五篇。宝应法院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其他严重违背事实、枉法裁判等等行为见互联网其他文章,在网络搜索引擎输入《陈国俊院长应对江苏省宝应县法院枉法裁判承担领导责任》即可查阅。

老铁们,大家或亲戚、朋友、同事等有没有遇到过以上类似问题呢,您们怎么看待不作为、乱作为、枉法裁判?请留言分享!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