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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针对湖北凤凰白云山药业公司涉嫌销售劣质药、隐瞒劣药流向市场情况,并私自召回药品未依规上报一事,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黄冈分局回应称,已对该公司作出重新立案调查决定。

此前消息:

近日,湖北凤凰白云山药业公司被举报涉嫌销售劣质药。举报人称该公司2021年3月15日生产的批号为210301的通关藤口服液(消癌平口服液),经湖北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被认定为劣药,但公司隐瞒了认定前已流入市场的情况,且在私下启动召回后,不知何故仍向一家医药电商销售了80盒涉事批次劣药。

2021年11月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的一则通报显示,“湖北凤凰白云山药业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生产的通关藤口服液(消癌平口服液),经湖北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每支含通关藤不符合规定,为劣药。”事后,药业公司、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黄冈分局分别出具《情况说明》,称该批次药品未放行出厂。

记者获得的产品销售(随货同行)单、发票等证据显示,涉事批次劣药曾被出售到多家医药公司。

2024年5月8日,记者致电湖北凤凰白云山药业公司生产质量负责人彭先生,核实劣药是否流向市场、是否瞒报出厂等问题,对方表示不知情。湖北省药监局黄冈分局的答复是,因该公司对该批劣药有销毁记录,所以出具了“该批产品未放行出厂”的情况说明。

被举报销售劣药的湖北凤凰白云山药业公司。图源:湖北凤凰白云山药业公司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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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举报销售劣药的湖北凤凰白云山药业公司。图源:湖北凤凰白云山药业公司网站

湖北凤凰白云山药业公司生产的涉事批次通关藤口服液被认定劣药,是因该公司的一次主动申请检测。

湖北凤凰白云山药业公司出具《情况说明》显示,2021年7月15日,该公司申请对相关批次的通关藤口服液进行的检验,缘由是“由于公司药品招标采购事宜需要,用到该产品省级药品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书,所以主动申请了抽检该批产品”。

同年11月,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通报,该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生产的通关藤口服液(消癌平口服液),经湖北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每支含通关藤不符合规定,为劣药。

随后,湖北凤凰白云山药业公司发布《情况说明》,称该公司当年3月15日生产的一批通关藤口服液,因内部控制发现该批药品存在质量隐患,还特别强调,尽管该批产品检验中有个别项目不符合规定(即称为“劣药”),但是该产品未放行出厂,未在社会上流通。

根据举报人王辉(化名)提供的2021年该药企内部的《产品召回通知单》显示,涉事劣药批次为当年3月15日生产的批号为210301的通关藤口服液产品。

湖北凤凰白云山药业公司曾连续出具两份说明,称该批次药品未放行出厂,也并非市场流通环节被抽检。

王辉(化名)表示相关销售记录、发票等,能证明该批次劣药曾流入市场。 王辉出具的湖北凤凰白云山药业公司销售记录单显示,2021年4月至7月,涉事批次的通关藤口服液以每盒单价12元至111元不等,售卖到吉林、广西、河南、安徽等九省的医药公司和大药房。 经统计售出药物6544盒、总金额99370元。

河南一家医药公司购买通关藤口服液的两张发票,信息与湖北凤凰白云山药业公司销售记录登记信息完全一致。记者查验,依照发票的购买方、销售方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天眼查内容显示无误,发票也真实有效。

来源 / 新京报

责任编辑 / 翟玉静

值班编辑 / 隋寅伟

审校 / 窦怀国

责校 /王永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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