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上看到某个刑满释放人员大谈自己监狱服刑故事,关注的粉丝竟然有好几万,刑释人员可以当主播吗?法律对此并无明文规定,那按照“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刑释人员做主播应当被允许。国家也鼓励社会帮助刑释人员就业创业,如果他们真的洗心革面,痛改前非,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网红,以自身的真实经历向社会公众传递遵纪守法的法治理念,告诫大家勿以恶小而为之,一失足成千古恨,这也不是一件坏事。但有些刑释人员将自己的犯罪经历当作吸人眼球、博取关注的标签,刻意淡化自己犯罪事实的严重性,过分强调自己的励志形象,恶意借其特殊身份博人眼球,造成不良影响,违反公序良俗,应当由平台进行封禁。

从刑满释放人员出狱后,连开网约车、送快递、送外卖这样的工作都找不到,不得不选择去做主播,折射出刑满释放人员的再就业难的问题。虽然监狱在出狱前会对刑满释放人员进行一定的职业培训,甚至联系企业进行就业帮扶,但这个比例并不高,大部分企业对刑满释放人员有偏见,刑释人员有过犯罪记录,企业不会录用,文化程度低,没有一技之长,很难找到工作。而且也不具备自主创业的条件,创业的资金从哪里来,何况创业是有风险的,一旦创业失败,对他们来说可能是毁灭性的打击。所以很多刑释人员只能被迫从事一些临时性的、底层的工作,收入微薄,甚至有的人又重新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要解决这一难题,首先,制度层面消除对社会对刑释人员的歧视和不公平待遇,比如前科消灭制度、加大对企业招聘刑满释放人员的政策扶持、刑释人员子女政审问题等。第二,加大监狱职业培训以及就业帮扶的力度,不能流于形式。第三,刑释人员要摆正自己的位置,从底层做起,踏踏实实学习一些专业技能,增加自己的就业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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