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和3名同学是武清区某中学出了名的“熊孩子”,2018年至2019年,多次殴打他人,或互相纠集,参与聚众斗殴。案发后,因都未满16周岁,只能治安调解结案。 从公安机关走出来后,4人从此有恃无恐,继续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最后发展成恶势力犯罪集团,两年间违法犯罪活动多达10余起。在校园内外及多个小区、饭店、酒吧等公共场所恃强凌弱、逞强争霸,多次组织、利用未满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实施犯罪,导致众多未成年学生荒废学业、误入歧途,严重干扰了正常的校园环境及社会生活秩序。4人在2020年至2021年间实施犯罪行为时已满16周岁,被法院以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判处二年至十一年四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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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4日,教育部宣布将今年定为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旨在对基础教育进行全面整治,特别是针对安全底线失守、日常管理失序、师德师风失范等突出问题。其中,校园欺凌行为被列为重点整治对象,严禁校园内发生任何形式的学生欺凌行为,同时明令禁止教师对学生欺凌行为的漠视或纵容。这一举措是对近期频发的校园欺凌事件的直接回应,也体现了教育部门对校园安全问题的高度重视。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也就学生欺凌问题作出回应,进一步明确了学校在处理学生欺凌事件中的责任。校园欺凌不仅是对受害学生的身心伤害,更是对社会道德底线的挑战。河北省邯郸市发生的3名男生欺凌并杀害同学的案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深刻反思,预防和遏制校园欺凌的紧迫性愈发凸显。

为了深入探讨如何有效防治校园欺凌,记者采访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第八检察部主任刘津慧、天津大学刑法教授刘霜以及崇化中学副校长杜学彤。专家们一致认为,对于表现出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应及时进行干预和矫治,以防微杜渐。据统计,近年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数量呈上升趋势,这警示我们需要更加积极地采取措施来预防和解决这一问题。

2020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强调了预防为主、提前干预的原则,要求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进行及时分级预防、干预和矫治。法律规定,对于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送入专门学校接受教育,这既保护了其他守法未成年人,也为这些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提供了必要的成长保护。

杜学彤副校长表示,预防校园欺凌、遏制其向违法犯罪发展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司法机关、相关部门、学校、家长以及社会组织和企业的共同努力。学校应加强普法教育,采用多种形式的教育方式,让学生对法律产生敬畏之心。同时,保持学生诉求渠道的畅通也至关重要,有助于及时发现学生的身心变化,预防欺凌行为的发生和蔓延。

家长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他们应关注孩子的日常学习生活,参与孩子的成长过程,因为很多校园欺凌行为的发生都与家庭教育密切相关。此外,家长也应对校园欺凌保持高度关注,但也要避免过度解读和敏感。孩子们在学校与同学交往中发生的小冲突和小摩擦,只要不是针对性的故意行为,就不应被解读为校园欺凌。

为了帮助孩子和家长更好地识别和防范校园欺凌,文中还列出了校园欺凌的常见形式和孩子可能遭遇欺凌的迹象,包括语言欺凌、关系欺凌、身体欺凌、网络欺凌和财务欺凌等。家长应密切关注孩子的情绪和行为变化,一旦发现异常,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干预。

教育部此次“规范管理年”行动的开展,无疑为预防和解决校园欺凌问题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然而,要真正根除这一社会顽疾,仍需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和持续关注。让我们携手为孩子们编织一道安全网,让他们在健康、和谐的环境中茁壮成长。

天津多个校园欺凌

真实事件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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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开放日,学生们与市人大代表、“五色光”未检工作室干警分享交流校园欺凌预防知识。受访者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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