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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西坡

最近读柳宗元,才知道“黔之驴”是一组文章中的一篇。这组文章叫《三戒》,作于永州,是三篇短小精悍的寓言文章。古人写的寓言,今天读来大部分都没太多意思了,比如这里的“黔之驴”早已嚼烂了;另一篇“永某氏之鼠”讲的是一家人特别喜爱老鼠,家里老鼠成灾,房子卖了之后,这些老鼠旧习不改,惨遭新主人屠戮。

但是《三戒》的第一篇《临江之麋》,还是挺有趣的。也就是说,时代语境切换之后,依然有解释空间,甚至解释空间更大了。原文不长,抄录如下,恐惧文言文的可以跳过。

临江之人,畋得麋麑,畜之。入门,群犬垂涎,扬尾皆来。其人怒,怛之。自是日抱就犬,习示之,使勿动 ,稍使与之戏。积久,犬皆如人意。麋麑稍大,忘己之麋也,以为犬良我友,抵触偃仆,益狎。犬畏主人,与之俯仰甚善,然时啖其舌。三年,麋出门,见外犬在道甚众,走欲与为戏。外犬见而喜且怒,共杀食之,狼藉道上。麋至死终不悟。

一个人猎获一只幼鹿,带回家养,家里的狗看见馋得不行。但狗终究是更怕主人,只能假装跟鹿交朋友。结果鹿当真了,忘记了自己是鹿。狗不管怎么装,还是露出了马脚,“时啖其舌”,不要理解成舌吻。

三年之后,小鹿长成了大鹿,也彻底把自己当成了狗。有一天出了门,看见一群狗在路边聚会,以为找到了组织。狗的反应非常耐人寻味,“喜且怒”,没见过这么愚蠢的食物,自己送上门来。怒什么呢,你也配当狗?

鹿至死终不悟。不过鹿的痛苦终究是短暂的,只在一顿饭的功夫里体验了自己在食物链中的真实地位,鹿生的其他时间,都沉浸在自己是一条狗的快乐与安全之中。所以不好说这是一条成功的鹿,还是一条失败的鹿。

当然这已经是我的解读了。柳宗元写这个故事的时候,应该没有想这么多。但一个故事写出来之后,就不再属于作者。而一个故事能否常读常新,就在于能否从明喻变成隐喻,其中的关键是故事情节要够具体也要够抽象。

有点矛盾的是,够具体才能够抽象。比如这篇《临江之麋》里,假如没有“时啖其舌”和“外犬见而喜且怒”这两句神来之笔,就会大失光彩。

在现代社会的语境下,《临江之麋》有许多新的读法。比如有人把它当儿童安全教育故事来读,当然也是可以的,但有点太表面了,甚至没有达到柳宗元预设的深度。柳宗元在《三戒》的序言里讲明了这组寓言的用意:“吾恒恶世之人,不知推己之本,而乘物以逞,或依势以干非其类,出技以怒强,窃时以肆暴,然卒迨于祸。”

柳宗元发现,世人总是认不清自己的本来面目,赶上顺风顺水的形势,就忍不住逞能任性,有时把异类误当同类,比如那头把自己当成狗的鹿;有时放飞表演激怒强者,比如黔之驴;有时钻时代空子,肆意干坏事,比如那群妄为的老鼠。为了警世,柳宗元分别写下鹿、驴、鼠三个故事。

对于现代人来说,驴的故事和老鼠的故事,含义都非常简单明了,但是鹿的故事却变得复杂起来。考虑到鹿是那么美好的一种动物,想着“呦呦鹿鸣,食野之苹”“树深时见鹿,溪午不闻钟”这些诗句,那头打小便被捕获,不光失去了自由而且失去了本来身份的小鹿,我们不忍心把它仅仅当成愚蠢的代名词。

我们甚至可以拿后殖民主义、认知失调理论来解释这头可怜倒霉的鹿。可以说,在柳宗元的时代,猎人、犬、鹿还都是比较简单的。猎人把鹿当成狗来养,强迫狗跟鹿一起玩,还可以被看作是一种不失善良和天真的举动,虽然结果是一场悲剧。

而时间到了今天,猎人、犬和鹿的故事在世界各地上演过许多不同的版本,此时此刻仍在上演。猎人、犬和鹿,三种角色的命运及其心理,已经变得含混、多义起来。比如可以提个问题,你会倾向于认同自己是猎人、犬还是鹿?相信每个人的答案都不一样,而每个人的答案公布之后,又会引起其他猎人、犬和鹿的窃喜或哂笑。

还是说我自己吧。无论从生存角度而言,还是从道德角度而言,我宁可把自己当成一头鹿。因为假如我的天性是猎人或者犬,我把自己想象成鹿,和其他鹿一起玩,远离其他的猎人和犬,这也没什么损失。或许会失去一些捕猎的快感,但至少不会稀里糊涂丢掉性命。置身鹿群可能难以摆脱被捕食的命运,但知道自己是一头鹿,可以让你变得警觉,在觅食、喝水、玩耍、欣赏风景的同时,张起耳朵,随时准备逃跑。

而假如你明明是一头鹿,却因为嫌弃鹿是一种无助弱小的动物,所以要毁掉自己的鹿角,磨损自己的皮毛,终日练习狗的技能和叫声,一有机会便要钻进狗的群体。假如你遇到了有怪癖的猎人,他觉得狗群里有这样主动加盟的假狗也不错,所以接纳了你,并训诫其他的狗暂时不要吃你。那么你即便暂时赢得了安全和威风,那些真狗也从来不会忘记你是一盘菜。当猎人死了、变了,或者当队伍里的食物出现匮乏,或者你内心膨胀真把自己当狗了,妄图跳槽进入其他的狗群,那些“外犬”便立马会“见而喜且怒,共杀食之”。

当然,世上难免有一些傻鹿,不仅敢把自己想象成狗,简直敢把自己想象成猎人。对于他们,唯有尊重其命运,远离其行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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