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自购超标电池,安装在电动自行车上,使用一年多后,停放期间突然起火……北京石景山消防5月16日发布该案例提示,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及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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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在北京石景山区苹果园街道实兴大街附近,一辆被私自更换过电池的电动自行车突然起火,造成该电动自行车被烧毁。石景山区消防救援支队联合警方对车主进行了安全警示教育,并将该事件移交市场监管、交通等部门进行处理。

消防部门询问涉事车主时了解到,刚购买时并未进行改装,使用一年多后因电池使用公里数不足,于2023年2月在淘宝店铺购买了一块72V20A电池。2024年4月16日13时,车主将电动自行车停在实兴大街30号院冠辉物业楼北侧,没有充电,刚停放没多久电池就突然起火了。

“我们调查发现,起火电动车原配是48V电池,而涉事电动自行车车主所购买的是72V20A非原装超标大容量电池,加上长期使用,最终导致了车辆电池起火。”石景山区消防救援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新国标规定电动自行车蓄电池标称电压应小于或等于48V,但很多人为了追求长续航、高车速,会选用一些大容量、大功率的电池,这类电池游走在市场的灰色地带,产品本身的安全性也比较差。

消防部门提示:市民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及电池,并定期自查电瓶、线路等,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同时在日常生活中,市民要通过规范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进行充电,严禁“飞线充电”、“入户充电”等行为,为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及财产安全负责。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董振杰

编辑/倪家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