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曾财安

最近,香港一对老夫少妻因为家庭钱财纠纷,主动接受一家电视台民生节目组访问,希望借此向女儿施压,取回所谓被拿走的几百万。在传媒的报道下,此事很快便成为城中热话,大批网民在互联网社交平台上议论纷纷,一时间闹得不亦乐乎。正所谓“人怕出名猪怕肥”,有网民注意到这对拥有几百万定期存款的夫妇原来是公屋居民,都说两人的财富与入住公屋似乎存有可疑之处,呼吁有关政府部门应该立即对此事展开调查,以免宝贵的公共资源被人滥用,对苦等多时,轮候上楼的市民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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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此事引来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房屋署立即作出反应,其发言人表示,部门已透过不同途径收集情报,初步掌握有关公屋单位的资料,现正跟进调查,但因涉及个人资料及隐私,故未能透露个案的详情。自去年上任以来,房屋署署长罗淑佩大力推动部门对以瞒报或使用虚假资料来霸占公屋单位的行为全面展开系统性的调查,初步成绩不错。房屋署这次一反以往“慢一拍”的风格,迅速作出行动便是其中的例子之一,其他的则包括在去年的财政年度收回公屋单位数目与主动交回公屋单位的人比上一年度有所增加、房屋署职员在调查怀疑个案以及巡查公屋楼宇方面增添了许多新点子与积极性等,改进的势头使人鼓舞。

不过,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要彻底清除寒冰当然也需要时间,更须加大力度和使用不同的技巧与方法,否则难以触及深层次问题,遑论犁庭扫穴,把蠹虫清除殆尽,最典型的例子便是这对处于舆论风口浪尖的夫妇。根据罗淑佩署长所说,房屋署的执法策略有两方面,一是引入新方法,深挖公屋住户的本地财富与收入;二是调查公屋住户在内地所拥有的物业与资产。在第一方面,房屋署已经密锣密鼓地开展了工作半年有多,只要严肃执行,持之以恒,随着时间的过去,就不难毕全功于此一役。不过,第二方面才是比较难啃的骨头,少数曝光的个案只是冰山一角,藏在水下的才是问题的主要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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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79年至2000年期间,笔者曾在边界警区驻守多次,岗位包括打鼓岭警署副署长、边界警分区副指挥官、落马洲野外巡逻队队长,边界警区副指挥官,更在1980年“抵垒政策”生效前后担任新界反偷渡调查组组长,对边境的事情知之甚详。1898年,新界被强迫所谓租借给英国,并以深圳河为分界。在这之前,深圳河两岸都同属中国,很多村民居住在河的北岸,但耕种的田却在南岸,往来耕作并无问题。可是,在1898年之后,两岸分别由中英两国管辖,北岸(所谓华界)村民就不能到南岸(所谓英界)耕种,严重影响生计。经过两边政府协商,“过境耕作”政策便应需要而生。

只要经过正式登记,北岸村民在白天(6时至18时)就可以南下过境,前往其在新界边境地区的农田耕种,出产的农作物也可以在当地销售,但活动范围不能超越大埔墟与元朗墟。随着时间的推进,这个安排逐渐发展成为“过境耕作证”制度;北岸农民凭深圳市边防武警发出的证件可以通过一些小桥或渡口合法地前来香港,这些非正式通道包括邻近打鼓岭莲麻坑村的无名小桥、打鼓岭罗芳桥、罗湖口岸侧的一条小通道、落马洲靠近白鹤洲的一个渡头。不过,这个“过境耕作证”制度非常松散,因此存在了不少执法盲区。

在香港宣布将取消“抵垒政策”之后至执行期限之前,就有大批北岸深圳居民跑到港九市区“抵垒”,在向香港入境处登记身份证后当天又回到深圳北岸。就这样,这批村民就同时持有内地及香港身份证。他们自己当然不会说,两地政府也难以查究,正所谓神不知鬼不觉。随着内地的经济发展,昔日的农村与渔村渐渐变成繁华地区,高楼林立,村民也成为坐拥多栋或多间物业单位的巨富,其中最好的例子就是皇岗、罗芳、莲塘等地。自香港回归之后,深港市民往来两地的手续越发容易,于是就出现了这些深圳富豪村民拿香港身份证来到香港,以基层市民的身份(在港没财富、没收入)获发公屋单位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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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至今日,这批持双重身份的人士仍一直持有香港的公屋单位,很多更是拿尽香港这边的各种福利津贴,偶尔来港打个“白鸽转”,大部分时间则留在深圳“享福”。在上水、粉岭一带,这类人士的存在广为人知,很多人只是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知而不报而已。至于香港市民在内地豪掷一两百万置办豪宅,但霸占公屋单位的就更是不知凡几。从这些例子可以看到,杜绝瞒骗行为,尽快收回霸占公屋单位仍然是道阻且长,房屋署此后的执法重心之一肯定是要取得内地各级政府的支援,彻查公屋住户在内地拥有的物业与银行存款。不这样的话,特区政府以结果为目标的努力就会事倍功半,公平分配公共资源也变得困难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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