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悬赏公告!

张家口市怀安县人民法院悬赏公告

怀安县人民法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武玉芳与被执行人艾涛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因被执行人规避执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为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怀安县人民法院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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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艾涛

身份证号:130705199512170936

身份信息:艾涛,男,汉族,1995年12月17日出生,住址张家口市宣化区钢鑫小区。

执行依据:(2024)冀0728执75号、(2024)冀0728执76号

执行标的:85000元

悬赏金的计算方法: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承诺,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并得以债权实现的,按照申请执行人债权实现数额的10%作为悬赏金给付提供线索者。

悬赏条件:所提供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经本院控制,并依法处置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全部或部分实现的,按照悬赏公告发放悬赏金。两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悬赏金由先提供一方获得;联名提供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线索人员的身份和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得所提供的线索。

联系人:张程皓

联系方式:17703139781

邮政编码:076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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