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问我:“乙卯日生人,地支三合三会的木局算比肩还是劫财?”我相信这不只是这位网友的疑问,也是很多人的疑问。(图片来源于pex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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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合后的五行?

会合后的五行?

在古人的书里,将寅卯辰三会称为“木方”,亥卯未三合称为“木局”。比如《渊海子平》中就说:“申子辰水局,亥卯未木局,寅午戌火局,巳酉丑金局,辰戌丑未土局”,而对于三会三合后五行的阴阳属性,则没有特别的说明。“喜逢三合便成林”,树林之中自然是阴木也有,阳木也有,如何区分阴阳呢?

所以,我们可以这样认为,地支三合三会以后,其合会的五行无需区分阴阳属性。比如,亥卯未三合木局,则直接认为是木这个五行处于极旺状态,而无需在意它是阴木还是阳木。

会合后的十神?

会合后的十神?

对于地支三合三会后,其十神属性如何判断,则有两种说法。

第一种,原来中位星是什么,合出来就是什么。比如原来的中位星是官星,则三合后仍然以官星看。比如《渊海子平》中有这样两段话可以作为佐证:其一,“合动酉位之辛为甲之官星,巳酉丑三合会起官星”;其二,“三合聚杀”。所以,《渊海子平》认为,合官则为官,合杀则为杀。

第二种,三合三会后,不管原来的中位星是什么,都以“偏”论。比如官星三合后为“七杀”,正印三合后为“偏印”,比肩三合后为“劫财”。也是在《渊海子平》这本书论及“伤官生财格”的时候说:“且如乙日生,地支见寅午戌全,则自以戊己为财”。乙日出生的人见午是“食神”,但是在三合后却被认为是“伤官”,这就是三合后以“偏”论。

除了“伤官生财格”,在典籍中提及的“弃命从杀格”、“弃命从财格”等,均为三合后以“偏”论,而不管原来的中位星的正偏。这里要多说一句的是,五专旺格,如从革格等,其入格是看五行而不看十神的,所以无需区分偏正和阴阳。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古人对于三合三会后的十神属性有两种看法,而这两种看法都有其理论依据。对于第一种看法来说,正所谓“江山易改禀性难移”,“初心不改”,弟兄三人来结义,原来是义气之人,结义后仍然是义气之人。对于第二种看法来说,“物极必反”,“量变引起质变”,也是符合常理的。

在平常的使用中,我是这样区分的。地支三合三会,原来什么合后仍然是什么。如果要看格局,则按照各格局的入格条件来认定是正还是偏。至于三合三会后的五行,只要知道它很旺就是,其阴阳属性就不用过分纠结。其实,这也是《渊海子平》等典籍所用的方法,我只是学用而已。今天的文章就写到这里,谢谢大家!

西风独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