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5月16日上午,芦山法院将5700多件,共计10余吨假冒伪劣产品运至雅安某环保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以掺烧发电的方式进行销毁。这是芦山法院为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联合相关单位常态化开展的无害化集中销毁行动之一。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1

2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本次集中销毁行动在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芦山县人民检察院、雅安市芦山生态环境局的监督下,在芦山县公安局、芦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芦山县综合执法局、芦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协助下,依法有序进行。按照杜绝再流通、无害化处理原则,涉案物品经过逐一清点、核对、登记后,委托雅安某环保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以掺烧方式集中销毁。执行人员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销毁行动,销毁过程全程跟踪、监督,10余吨假冒产品付之一炬,销毁行动圆满完成。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此次集中销毁行动既是芦山法院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成果展示,也是对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分子的严厉震慑。芦山法院以集中销毁行动为契机,继续以零容忍的态度,深化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执法,让执行这把火越烧越旺,让执行“烈焰”有效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来自:芦山县人民法院

本平台法律顾问:四川茂天律师事务所 律师 乐天康

联系电话:13908165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