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孙婷婷

通讯员 刘微 向玲

合作伙伴因为欠款纠纷,双方闹出矛盾长达两年。5月15日,经武汉市江夏区法院法官调解,组织双方当事人坐下来谈一谈,促成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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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初,某科技公司与某工程公司签订了混凝土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某科技公司按约供货,但某工程公司却迟迟未履行付款义务。经某科技公司多次催款,某工程公司尚欠货款近17万元。出于无奈,4月3日,某科技公司为缓解资金压力将其多年合作伙伴某工程公司诉至武汉市江夏区法院,起诉要求支付17万元货款及6万元违约金。

该案进入诉前调解阶段后,承办法官查明该案件事实清晰,合同已实际履行,双方又有合作基础,故主动联系双方询问调解意向。某科技公司因自身多次催款,对方仍不支付,虽有调解意向,但已经丧失信任基础,不愿意主动调解。同时,某工程公司认为某科技公司在诉讼中对其进行了财产保全,加大了自身资金压力,也给自身带来诉讼压力,双方合作关系已经破裂,不愿意调解。承办法官多次给双方打电话释法说理,积极引导双方缓和情绪,化解双方对抗意识,最终双方愿意积极沟通,尝试调解。

案件进入审理程序后,双方当事人仍未给出初步调解方案。因此,5月15日,承办法官组织某科技公司与某工程公司坐上了调解桌。承办法官与双方当事人一笔笔核对了货款,确认了欠付货款的最终金额。然而对于违约金,双方却产生了激烈的争论,某工程公司认为6万违约金过高,而某科技公司则认为按照合同约定计算,对方就应当支付。双方针尖对麦芒,冲突一触即发。

而后,为缓和双方对抗情绪,承办法官采取背对背的调解方式,对某科技公司晓之以情,“双方是既同一行业上下游,又有多年合作基础,双方均有资金压力,是否应各退一步?”承办法官又对某工程公司释法明理,“双方约定了违约金,且某科技公司确有损失”,随后又与其分析了对方的客观损失。最终,双方各退一步,以15000元违约金进行和解。某科技公司更是当场提出对某工程公司的财产进行解封。同日下午,法院出具了调解书,至此该案件圆满结案。

武汉市江夏区法院一直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积极发挥圆桌调解的优势,画好暖企护企同心圆,将针锋相对转化为握手言和,推动涉企纠纷高效、低成本实质化解,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再优化,为加快江夏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