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州警车高速公路逼停私家车事件最新回应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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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日下午,潇湘晨报记者从松滋市委宣传部获悉,事件中的两名黑衣男子已被停职调查,目前是松滋市公安局具体负责,怎么处理还在讨论,若有结果会在第一时间通报。

鸣喇叭、拉警笛、逼停、质问、栽赃,一系列的神操作、危险操作、非法操作,把警察能够使用的手段全都用上了,把可以对付他人的招数也都使上了,唯独忘了自己是“人民警察”,应当为人民服务,而不是对人民耀武扬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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殊不知,警察只有在执行紧急任务时才享有道路优先通行权,才能拉警笛。事件中的警察,显然不是在执行紧急任务,而是私家车剥了他们的面子、伤了他们高贵的自尊心,让他们恼羞成怒了,就动用了公器,耍起了淫威。

而从视频反映的情况来看,两名警察的行为,不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需要受到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政务处分,而且涉嫌危险驾驶,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追究其危及公共安全责任,情节是十分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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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显然,停职调查只是第一步,待事件调查清楚,等待两位民警的,将是纪律乃至法律的责任追究。这对其他掌握权力的公务人员来说,无疑也是一次深刻的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