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推进“三医联动”改革,促进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原则,我市对部分技术劳务价值高、长期未调整、价格成本矛盾突出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专项调整,并于5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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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药品、医用耗材集采降价腾出的空间,动态调整全市公立医疗机构22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最高收费标准,其中手术类项目14个、诊察类项目4个、护理类项目2个、治疗操作类项目2个,重点提高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以三级医院护理类项目为例,新生儿护理项目收费由22元/日调整为33.3元/日,调增幅度51.36%。此次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预计每年可增加医疗机构技术劳务收入近200万元。

人工全髋关节置换术、人工膝关节表面置换术、脊柱椎间融合器植入植骨融合术等3个调价项目,涉及国家组织人工关节和省级组织骨科植入脊柱类高值医用耗材集采,医疗机构未完成上一采购年度约定采购量的,自调价通知执行之日起1年内,不予调价,有效推进集采降价结果落地惠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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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支付政策同步跟进。此次调整价格的22项医疗服务项目中,医保完全支付类项目占比82%,原医保支付政策不变,调整最高收费标准后同步调整最高医保支付标准,确保不额外增加群众负担、医保基金可承受,促进公立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提高为民服务能力。

来源:淮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