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二审为什么不开庭?因为刑事诉讼法里有明确的规定,除了以下三种情况给开庭,其他都不开庭。第一,对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案件。二、一审判处死刑的案子。三、检察院抗诉的案子。司法实践中除了以上三种情况基本都不开庭审理。

为什么刑案二审基本上是维持原判?有三方面的原因,第一,确实一审法院的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第二,自己没有找到专业的刑事律师,找到好的突破口;第三,就是最重要的一点,但这个可能是个别情况,有的案件一审裁判的结果已经请示了二审法院,经过二审法院研究决定之后,一审法院才下的判,这种情况就相当于是二审法院提前介入了一审,给一审法院案件处理案件的意见,这种做法变相的剥夺了当事人的上诉权和辩护权,导致两审终审形同虚设。

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第19条明确规定,不得就事实和证据问题请示上级人民法院。如果你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向上级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进行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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