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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防指各成员单位:

按照区委区政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和国家防总关于《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抗旱工作职责的要求》的规定,现将忻州市忻府区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部门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工作职责,区防汛抗旱责任人名单予以印发。防汛行政责任人、部门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要对分管的防汛抗旱工作高度负责,确保安全度汛、有效抗旱。后期如有人事变动,由责任单位相关负责人接替,并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报备,不再另行发文调整。

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和部门责任人的工作职责是督促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汛前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度汛隐患自查排查,落实度汛隐患的处置;协调解决防汛抗旱机构组建、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物资储备等。汛期做好防汛宣传和动员工作,增强各部门和群众的水患意识;遭遇突发汛情时迅速上岗到位,靠前指挥,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专家会商,做出安排部署,做到“防有法、撤有序、抢有力”,杜绝因洪涝灾害造成群死群伤事故,在抢险的同时开展救灾工作,安排好群众生活,尽快恢复生产,保持社会稳定。

技术责任人的工作职责是针对检查出的度汛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对重点防洪工程,制定科学有效、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方案);及时掌握汛情、旱情,准确分析评估,为科学决策当好参谋、当好助手;遇突发汛情,坚决贯彻执行上级的防汛调度指令,在标准内洪水科学调度,确保防洪工程安全,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遭遇超标准洪水要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全力抢险,争取将损失降到最低。

区防指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开展隐患排查,全力做好防汛抗旱工作。进入汛期,各乡镇(街道)、各防指成员单位要严格执行防汛值班制度,保证24小时专人值班值守,汛期全程监控,确保信息畅通。

附件1:忻府区2024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

附件2:忻府区2024年县城防汛责任人名单

附件3:忻府区2024年中小型水库防汛责任人名单

附件4:忻府区2024年重点河道(段)防汛责任人名单

附件5:忻府区2024年山洪灾害防御监测预警责任人名单

忻州市忻府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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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编:张晓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