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渤黄市监处罚[2024]10505号
相对人名称 沧州市南大港医院
主要违法事实: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广告并通过虚假折价的方式提供服务
事由: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广告并通过虚假折价的方式提供服务
违反的法律条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结果 罚款54285元 实施机关 黄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决定(通知)日期 2024年05月16日 处罚决定书送达日期 2024年0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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