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给登记在我老伴名下的房屋办理过户手续,你们能帮帮我吗?”

老伴去世,产权变更遇难题……

一大早,七十岁的杨奶奶在女儿龚甲的搀扶下走进邻水县法院诉讼服务大厅,想要寻求法律帮助。看到焦急的老人家,工作人员赶忙上前询问遇到的问题。

在得知老人此行的目的是为了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后,工作人员耐心地解释道:“老人家,办理过户登记要到不动产登记中心。”

“我的老伴上个月去世了,已经咨询过不动产登记中心,他们说这套房屋涉及继承,我年纪大了,也不懂这些,麻烦你们帮帮我,可愁死人了。”

原来,杨奶奶的老伴龚爷爷于2024年4月去世,两人共同所有的一套房屋在龚爷爷名下,现在老伴走了,杨奶奶便希望将房屋过户至自己名下。由于杨奶奶与龚爷爷共同育有龚甲、龚乙两子女,三人均享有对房屋的继承权,因此不能直接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产权变更手续。于是,杨奶奶让女儿带着自己来法院寻求帮助。

“法官,我平常定居生活在香港,还专门为这事跑回来,你们能不能尽快帮我们处理。”杨奶奶的女儿说道。

为了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工作人员当即开启绿色服务通道,由“和事佬”诉前调解中心介入,高效便捷化解当事人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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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透情理,快速解决心头愁……

由于该房产关系到所有法定继承人的利益,“和事佬”随即联系了杨奶奶的儿子龚乙。

“这套房屋母亲可以在里面居住,但是…”“和事佬”通过电话沟通发现,杨奶奶的儿子对于房屋变更登记在谁的名下还存在疑虑,但各方当事人的矛盾争议并不大,有调解基础,便决定组织三人进行调解。

下午三点,杨奶奶母子三人再次来到诉讼服务中心。

“这套房屋我也享有继承权,是不是把我们的名字都加上去更加合理?”杨奶奶的儿子诉说着心中的想法。

“从法律上来说,你们三人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不过,这套房屋是老人家夫妻二人共同所有,也就是说,房屋有一半的份额属于杨奶奶,另一半才是龚爷爷的遗产。”“和事佬”首先从法律规定向几人进行释法说理,但考虑到杨奶奶的年纪,且无其他房产,便又从情理角度阐述道:“亲人去世,在世的人更应相互关爱,和和气气的协商处理问题,你们姐弟看起来也十分孝顺,没必要为了房子伤了老母亲的心。”

“我现在长期居住在香港,也无法在母亲身边照顾她,我放弃我应当继承的那一份,都让给母亲。”龚甲首先承诺放弃对房屋的继承权。

“我绝对没有和母亲争房产的意思,她年纪也大了,一家人和睦比什么都重要,我同意将房屋过户至母亲名下。”随即,龚乙也表示放弃对房屋的继承权。经过三小时的调解,三人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

“你们的办事效率真高,辛苦你们,只用了一天的时间就帮我们解决了问题,这样也不用来回跑了!再次谢谢你们!”在夕阳的陪伴下,杨奶奶一家人手牵手满脸笑容走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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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稿 | 黄思静

图片 | 罗琴

编辑 | 李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