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贺林平

学校食堂不得使用转基因食用油、棕榈油及含棕榈油成分的调和油;使用健康烹饪方式,每周使用冷冻、油炸食品不超过1次;学校食堂由社会化经营逐步转向政府代营或学校自营……

近日,珠海市香洲区教育局、香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香洲区卫生健康局联合出台《关于全面提升香洲区公办学校食堂服务质量的十项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进一步推进学校食堂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服务质量。

严控食材:规定采购成本占比

在强化食材品质保障方面,《措施》要求,采取集中定点采购。米、面、粉、油和辅料等食材应选用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且为辖区内大型商超中的常见品牌。其中,大米不低于每斤5元,油不低于每斤10元,面粉类不低于每斤4元,面条类不低于每斤7元,粉条类不低于每斤6元,价格以大型商超的同期零售价为基准。同时,健全食材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严把食材采购质量关,并做好食材价格监测。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确保健康:配备专业营养师

在膳食营养健康管理方面,《措施》要求配备专业营养师和食品安全管理员,确保学生饮食健康;卫生健康部门指导学校对校医、后勤及餐饮相关人员开展营养健康知识培训。

同时,严格按照中小学学生膳食营养相关指导意见,使用健康烹饪方式,每周使用冷冻、油炸食品不超过1次;学校食堂不得使用转基因食用油、棕榈油及含棕榈油成分的调和油等不利于学生营养健康的食材。

改善硬件:升级老旧学校食堂

《措施》要求加大硬件设施投入,对新建学校食堂进行统筹规划,同时升级老旧学校食堂,改善整体环境。强化食堂公益属性,通过引入社会力量承包经营的,坚持保本微利原则,合理收取餐费、严格控制开支范围。

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包括公开学校用餐信息、食品安全信息、食品进货来源、供餐单位等情况,同时公示大宗食材采购情况、带量食谱、教职工伙食费与学生伙食费、每月食堂伙食收支情况,接受师生、家长和社会各方监督。同时,强化校领导陪餐制度,每餐必有校领导与学生同餐,并定期邀请家长代表到校与学生同餐,检查用餐环境及食品质量。

规范学校食堂财务管理,教职工伙食费与学生伙食费分别独立核算。推进食堂管理信息化,打造学校食堂信息智慧化管理平台,构建学校食堂长效监管机制,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继续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加强监管:适时调整学校食堂经营模式

明确行业主管部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卫生监督部门及学校的主体责任,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和管理。

此外,每学期最少一次对供餐公司进行满意度和综合服务质量考核,落实食堂供餐公司退出机制,严厉查处转包、分包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措施》提出,学校食堂由社会化经营逐步转向政府代营或学校自营,全面提升学校食堂供餐水平。

对此,不少学生家长对《措施》的出台表示欢迎,认为“将进一步推进学校食堂规范化建设,提升服务质量,更好保障孩子‘舌尖上的安全’,让广大家长更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