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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上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诉源治理和未结案件清理专项部署会,总结分析全市法院诉源治理和未结案件清理行动进展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确保上半年收结案实现良性循环,审判质效指标全达标、走在前,为圆满完成全年执法办案任务奠定坚实基础。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蔡绍刚出席会议并讲话,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赵海生主持会议并就未结案件清理等工作方案进行解读。

今年以来,全市法院聚焦“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坚持诉源治理与执法办案并重,积极应对新收案件持续高位运行局面,大力推进执法办案和审判质效提升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5月15日,全市法院今年以来审执结各类案件101591件,同比上升3.53%,结案数量全省最多,全市法院诉前调解成功纠纷18969件,矛盾纠纷前端化解取得一定成效。在18项设定合理区间值指标中,全市法院有14项指标处于或优于最高人民法院设定的参考区间范围,14项指标处于全国平均值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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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绍刚指出,当前全市法院诉源治理和未结案件清理还面临实现收结案良性循环压力较大、部分审判质效指标不够理想、长期未结案件持续反弹风险较大等挑战,圆满完成上半年执法办案工作任务,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全市法院要始终聚焦“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坚持能动履职,狠抓提质增效,以钉钉子精神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以优异司法业绩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苏州新实践提供更好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要进一步深化诉源治理工作求实效。

全市法院要坚持“外融合、内贯通”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司法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体系,积极对接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全面推进融诉驿站建设,将诉前调解的“调”进一步向前延伸,着力推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实质化解,推动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要将诉源治理贯通诉前、诉中、判后各阶段,形成诉前多元化解、诉中实质化解、判后延伸职能助推社会治理工作体系,最大限度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切实提升诉源减量成效。

要拓宽矛盾纠纷分流化解渠道。要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的密切协作,共同推动增强人民调解力量,提升人民调解解纷能力。要做实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用好“总对总”调解资源,大力推动消费、房地产、金融、新兴业态等行业领域调解工作。要认真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积极稳妥开展市场化商事调解工作,推动将民办非企业组织等社会调解力量引入矛调中心、人民法院等纠纷集中地,作为公益调解的有益补充,提升纠纷分流实际效果。

要全面落实群体性纠纷“示范裁判+集中调解”工作。对涉及知识产权、商品房买卖、物业服务、劳动争议、信用卡等群体性纠纷,要大力推广“示范诉讼+集中调解”,通过示范诉讼推进类似纠纷以非诉方式高效化解,努力实现“裁判一案、化解一片”。

要不断提升诉源治理工作成效。要压紧压实市中院各审判业务部门对条线类案纠纷的诉源治理责任,指导基层条线积极推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商会等单位和组织落实纠纷化解责任,推动金融保险、婚姻家事、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物业服务、知识产权、房屋销售等类案纠纷的预防化解工作。要联合司法行政部门,强化对诉前调解案件的跟踪,及时督促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约定义务,促进实现案结事了。

二要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谋突破。

全市法院要进一步强化主责主业意识,聚焦未结案件清理和审判质效提升,出实招、下真功,圆满完成上半年执法办案任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要明确工作目标。上半年执法办案工作的总体目标是:截至6月底,全市法院未结案件数量不高于去年同期;审理天数已满2个月的民事简易程序案件大幅下降;审理天数已满4个月的民事普通程序案件应清尽清;超12个月未结案件大幅压降,低于参考区间值的审判质量指标全部达标,低于全国平均值的指标要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以上。各基层人民法院要结合本院工作实际,抓紧细化目标措施,层层分解办案任务,压紧压实办案责任,确保未结案清理和审判质效提升目标顺利实现。要树立正确的司法政绩观,切实深化诉源治理工作,从减增量上为执法办案创造良好条件。通过内部挖潜等方式来激发效能,进一步组织引导法官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

要狠抓案件质量。要强化“如我在诉”意识,提升做群众工作能力水平,根据当事人法律素养、知识层次、接受能力,选择其易理解、可接受的说理方式,引导当事人增强对裁判结果的法律认同、社会认同、情理认同。要提高审判能力和司法服务意识,通过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强化判前判后答疑实现服判息诉、案结事了。要提升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依法、科学引导当事人选择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在保证办案质量基础上,实现一审终审、案结事了政通人和。要扎实开展小标的案件专项执行行动,树牢“一次有效执行”理念,组建小标的额案件执行团队,提高集中执行的频率,深挖现场调查潜力,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应执尽执。

要提高审判效率。要落实好审限管理制度,加强对审限变更的实质性审核,提升审限变更的合理性、必要性、及时性,提高审限内结案率,压降案件审理周期。要进一步加大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力度,加强对长期未结案件的跟踪督促,最大限度压缩案件办理审限。要继续深入推进全流程无纸化办案工作,加大“未来法官助手”——人工智能辅助办案系统的推广应用,切实借助科技手段助力提升审判效率。

要提升程序解纷实效。要树牢“一次性解决纠纷”理念,加大实质解纷力度,加强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衔接配合,防止“一案结多案生”,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需求与期待。进一步深化执源治理工作,提升审判法官的执行意识,通过提升民事调解效果、做好保全工作、强化督促履行等措施,推动民事裁判自动履行。要充分发挥司法建议“防风险”“治未病”重要作用,确保建议内容可操作、可落实,不断提升司法建议工作水平。

三要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聚合力。

要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诉源治理与执法办案的辩证统一关系,将诉源治理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全流程审判管理提升诉源治理成效,以诉源治理成效促进审判质效全方位提升。要自觉增强“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和“舍我其谁”的责任感,进一步压实办案主体责任,提振精气神,奋力拼抢争,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确保未结案件清理预期目标圆满完成,为实现审判质效“全达标、走在前”奠定坚实基础。要切实增强全市法院审判质效“一盘棋”思想,不断提升对全市法院整体审判质效贡献度。

要压实工作责任。要密切关注收结案动态变化,根据人案适配要求,进一步优化审判资源配置。要紧盯清案目标挂图作战,倒排工期奋力推进,确保取得预期目标。要强化院庭长审判管理职责,坚持补短板,强弱项,针对性抓好本院本部门执法办案组织调度。

要强化跟踪问效。要充分发挥科学考核“指挥棒”“风向标”作用,加大检查通报力度,推动工作取得实效。要将办案数量多、质量优、效果好作为评优评先、晋升晋级的重要依据,引导和激励广大干警依法能动履职。

昆山市人民法院沈如院长、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俞水娟院长围绕“如何做好诉源治理、压降案件总量、抓实未结案件清理”,常熟市人民法院祁锋院长围绕“如何提升执行工作质效”,市中院民二庭高小刚庭长、民四庭沈军芳庭长围绕“如何加强条线指导、做好类案纠纷诉源治理”作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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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审判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基层人民法院院长,分管立案、审判管理和审判执行业务部门(含人民法庭)的院领导,审判执行业务部门(含人民法庭)和审管办主要负责人等在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