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道路通行秩序,减少高速路口拥堵现象的发生,提升道路通行效率,切实保障广大市民的出行安全,自即日起,禹州市药城路北段(药城路与北环路 交叉口以北至盐洛高速禹州北站路段)禁止货车由南至北通行;通往103省道郑州方向及盐洛高速(G1516)禹州北站上高速的货车应当行驶到轩辕路(S103省道)与北环路(S235省道)交叉口向北行驶。对违反规定从药城路北段南至北通行的货车,公安机关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0年3月6日公布的《关于北环路与药城路交叉口禁止货车向北行驶的通告》同时废止。

附:北环路与药城路交叉口以北禁行区域通行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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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