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起广西的“开水泼人案”简直是骇人听闻,让人震惊不已。不少人心生疑问,难道说现在的校园霸凌已经上升到了“酷刑”的层面了吗?

让人惊心、头皮发麻的是该男孩被泼开水之后,整整九天不敢向家人向学校透露这件事,这就导致了一个非常严重的后果!

更让人心痛的是,学校在出了这种事情之后并没有第一时间对伤者提供医疗上的救治和帮助,反倒是不想承担责任……桩桩件件,前前后后,让人越思越想越觉得悲哀。

广西男孩遭霸凌,11盆开水身上淋,背上伤势发脓溃烂

5月21日,网曝广西南宁隆安县龙翔学校一男生被同学霸凌后用开水烫造成多次烫伤。

据悉该男生被同学泼了11盆开水,可想而知他的伤势有多严重,更让人惊心的是,该男生被泼开水后,整整9天不敢跟任何人透露,导致他的伤口进一步发炎、溃烂,据相关照片显示,男生的后背简直是惨不忍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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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爸爸在接受采访的时候透露,霸凌者在实施霸凌行为之后还威胁自己的孩子称:你不能告诉任何人,否则弄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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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爸爸在说起这件事情的时候,情绪还有些激动,语音有些颤抖,显然他对自己孩子在学校受到伤害一事很伤心。

除了表示自己的孩子受到威胁以外,男孩爸爸还表示,学校在出了事情以后并不想赔偿的,他们自己至少垫付了6000块钱。

教育局怎么回复?

这起事件发生之后,许多的媒体都关注到了此此事。有媒体采访了隆安县教育局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已经成立工作组去学校调查核实了,网上东西很多,难道都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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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该工作人员再度表示,如果这件事情核实清楚了,确有其事,那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了。

关于未成年霸凌相关事宜,法律上怎么规定的,警方怎么处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9条规定: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

学校在发现霸凌行为之后应当及时制止,并应该通知霸凌者与被霸凌者的父母前往学校共同处理,同时应该对被霸凌者开展心理疏导和引导教育,并应该对霸凌者严加管教。

《刑法》第17条规定: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针对此次案件来说,2已满16岁的学生已经被看警方采取了刑事拘留,另外6名未满16岁的学生被行政拘留。就目前而言,警方的处理可谓是合法的、得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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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怎么看待这事

有网友表示现在的社会有些浮躁了,培养出来的小孩也很浮躁,小小年纪就有了欺负人、霸凌人的习惯,简直就是不可理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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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有网友表示频繁暴露出来的恶性校园霸凌事件,不单单是教育出了问题,更反映出了我们部分的家庭教育出现了问题,归根结底还是社会出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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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有网友则表示老师的责任不可避免,他们在校为师没有尽到该尽的责任,没有保障好孩子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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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这件事情而言,我以为不必太悲观,校园霸凌事件是存在,但是并不意味着每个校园、每个班级都存在着这样的恶性事件。我相信我们这个社会上,我们的大多数学校都是很好的,我们的大多数青少年学生,都是积极向上、诚信友善的。

当然了,近些年来校园的霸凌事件似乎确实有增长的势头,怎么改善这样的情况,怎么教育我们的青少年,怎么将我们的校园环境变得更美好确实是沉甸甸社会问题,值得每一个人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