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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号探案”缘何破层出圈

江苏南京:

加强学习型研究型检察院建设

打造履职办案“能工巧匠”

4月28日至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率最高检调研组来到江苏省南京市检察院调研。南京市检察院精心打造的“108号探案”平台,源源不断为建设学习型、研究型检察院输送“能工巧匠”的做法,受到调研组关注。

同期,一场主题为“数字货币作为犯罪对象的司法认定”的沉浸式研讨,也在南京市检察院举行。近百名来自基层一线的办案人员和北京大学、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高校的专家学者聚集在一起,聚焦数字货币成为财产犯罪、贿赂犯罪对象在法律适用上产生的争议和遇到的难题,展开讨论,答疑解惑。

这是南京市检察院依托“108号探案”平台举办的第7次研讨活动,每次活动都吸引全国各地公检法司实务人员和法学专家学者参加。

一次研讨达成多个共识,一个平台引起众多关注。“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这一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关键要将‘三个善于’融入检察办案全过程各环节。”南京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章润表示,南京市检察机关在助推学习型、研究型检察院建设过程中,将“108号探案”平台倾力打造成案件实务研究、法律政策研究和基础理论研究的基地,精心培育和营造钻研业务、探究案件、精研法律的检察文化氛围,努力将检察人员培养成依法履职办案的“能工”和善于运用法律政策的“巧匠”。

探寻缘起

破解新型案件法律适用不统一难题

“基层一线案件数量多,办案压力大。对同一类型案件,不同基层检察机关经常在性质认定和处理结果上存在不一致,而个案专家咨询只能解决某一个案件问题,无法解决类案问题。”“108号探案”平台负责人、南京市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李勇介绍。

近年来,随着新型案件不断出现,案件办理难度也随之增大,司法人员对频繁出台的司法解释往往出现理解和认识上的分歧,在法律适用理念上与“三个善于”要求还存在差距。为此,2022年11月,南京市检察院与江苏省法学会案例法研究会、东南大学法学院、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共建江苏省首个检察案例研究基地,并搭建研讨活动平台——“108号探案”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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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27日,“108号探案”平台第6期围绕“轻罪不起诉行刑反向衔接”主题开展研讨,达成多项重要共识。

“这个平台是以南京市检察院院址秣陵路108号命名的,‘探案’取探究、探讨之义,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宗旨,以一线办案急需解决的疑难类案问题为研究主题,邀请全国各地法律实务人员、专家学者定期研讨,形成共识成果供司法人员办案参考。”李勇介绍。

一线难题征上来,专家观点亮出来。“108号探案”平台每季度举办一期,参加人员不仅有南京市区两级检察院业务部门干警,还有来自全国各地高校专家学者、政法单位同仁、律师等。平台还坚持线上线下双融合、理论实务全贯通,每期研讨都相当于一次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同堂培训”。

“这种形式的探讨,既能启发形成共识,又能务实解决问题,在全国范围内都很有影响,值得推广总结。”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车浩教授参加研讨时表示。

截至目前,“108号探案”平台已成功举办7期活动,参与人员达1000余人,在司法界和法学界产生了较大影响。

渗透研讨

共同向疑难杂症“亮剑”

一段时间以来,“两卡”犯罪频发,司法实践对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之间的界限以及罪数关系有不小的争议,法律适用不够统一,影响了打击犯罪效果。

2023年11月,“108号探案”平台第5期活动选定了“‘帮信’与‘掩隐’之辩”这一主题,最高检、各地司法机关业务专家、高校学者以及律师代表共100余人,聚焦基层一线检察官抛出的7个典型案例,围绕“帮信犯罪与掩隐犯罪的区分”“帮信犯罪与掩隐犯罪的罪数关系问题”“‘跑分行为’认定及帮信犯罪中的帮助行为认定问题”三个单元展开深入讨论,最终对以既遂为根本区分标准等达成重要共识,帮助一线办案人员有效解决类案办理难题。

令人没想到的是,几天之后,第八届全国检察机关十佳公诉人暨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的决赛辩题也选定了这个主题。据了解,一些参赛选手在备赛中将这一期研讨的全文实录作为复习参考资料。

“‘108号探案’平台坚持来源于办案、服务于办案的理念,首先根据一线检察官办案需求,征集选取司法实务中疑难复杂、争议较大的类案作为研讨主题,然后面向市区两级检察院征集案例和发言人,引出研讨内容。每期分设2个至4个单元,每个单元均由‘案件引出问题—专家学者研讨—达成重要共识’组成。”李勇介绍。

第1期,针对“无证经营电子烟的法律适用问题”开展研讨,成果帮助基层检察机关妥善办理10余起类案;第2期,针对“袭警罪的司法认定问题”开展研讨,推动关于袭警罪暴力行为、罪数形态认定的共识达成;第3期,针对“电信网络诈骗中‘黑吃黑’行为的司法认定困境”开展研讨,部分研讨成果被上级相关文件吸收……在“108号探案”平台上,专家学者和司法实务人员向一个个司法办案中遇到的疑难杂症“亮剑”,助推办案质效和业务能力双提升。

“小平台”蕴含“大能量”。“108号探案”平台目前已累计研究探讨40余件疑难复杂案件,达成司法共识30余项,研讨成果被全国各地司法实务人员在办案中参考运用。

转化延伸

寻求公平正义“最大公约数”

在办案中研究,在研究中办案。“108号探案”平台坚持检察业务工作、案例工作、理论研究工作深度融合:一方面,通过对办案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研究思考,形成理论成果;另一方面,用理论研究成果反哺办案实践,助推办案质效提升。

“刚看到你们发布的共识成果,正好有个案件涉及数字货币的数额认定问题,我们准备用你们的研讨成果来认定。”第7期“数字货币作为犯罪对象的司法认定”研讨共识成果发布的第二天,上海市静安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王琳就联系参加本期研讨的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吴菊萍,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

近年来,包括比特币、泰达币等在内的数字货币在盗窃、诈骗等财产犯罪,甚至受贿犯罪中多有出现,在法律适用上涉及财产犯罪与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犯罪的关系,数额如何认定争议较大。参会人员对这些疑难问题进行讨论,形成重要共识,有效帮助办案人员答疑解惑。

多次参加研讨活动的南京大学教授孙国祥认为,这是一次理论与实践交流的“双向奔赴”,既有利于提高检察官的办案质效,也给高校理论研究提供重要素材和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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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号探案”平台已成功举办7期活动,参加人员不仅有南京市区两级检察院业务部门干警,还有来自全国各地高校专家学者、政法单位同仁、律师等。

“108号探案”平台还坚持从检察机关办理的真实案件切入,围绕前沿疑难问题、法律认识不统一问题、理念差异问题等,在法律框架内寻求公平正义的“最大公约数”。近年来,南京市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9件、典型案例30余件,干警出版专著6本,发表论文200余篇。

(来源:检察日报·要闻版 记者:马胜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