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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坝 镇 人 民 政 府

关于加强省道236线(大坝段)、大占路、大中路及九江路(九江村至大坝村)、吉祥路(马厝宅村至九江村)和364乡道(社前村至白坑村)沿线道路两侧人居环境专项整治的通告

普大府通〔2024〕1号

为深入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城乡环境大整治大提升工作的决策部署,规范主干道路路域环境管理,全面提升镇容镇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大坝镇人民政府决定进一步加强主干道路沿线道路两侧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内容:(一)未经批准擅自新建、翻建、改建、扩建的违章搭建物、乱搭乱设构筑物;(二)出店(摊)或占道经营、乱摆乱卖;(三)建材、杂物、废品等随意或占道堆放;(四)原有楼房滴水以外乱搭铁皮等搭建物、乱设广告牌、遮阳篷(伞)等;(五)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牛皮癣”清理不彻底;(六)车辆占道乱停乱放。

二、整治范围:省道236线(大坝段)、大占路、大中路及九江路(九江村至大坝村)、吉祥路(马厝宅村至九江村)和364乡道(社前村至白坑村)沿线道路两侧。

三、整改期限:2024年6月11日-2024年6月30日。

四、逾期未自行拆除清理整改的搭建物、构筑物广告牌、遮阳棚等杂物,将视为无主处理,由镇政府依法依规强制清理拆除;阻碍执行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大坝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1日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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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坝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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