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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乡每到傍晚的时候,大街上就会来三、五人群。

他们叉着手,迈着小步,十分悠闲地散步。

他们的目光平视,头微微向上抬,或者说是傲视着前行。

他们是有资格傲视的。

因为他们是供销社员工。

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供销社是整个山乡唯一的物质来源,所有人买东西必须从这里购买,没有其它途径。

所以,它的社会地位非常高,在这地方工作的人是人人羡慕的对象。

我们家乡的供销社不在街上,而是建在山凹上。

这里是汽车站上下点,去县城办事都是要从这里搭车,所以白天还是非常热闹的。

供销社是下午五点半吃晚饭。

他们吃完之后,就开始外出散步。

首选之地就是街上。

他们沿着山坡往下走,来到大桥头,然后进入街道,然后抬头挺胸。

我们都是默默地注视着,心里很羡慕。

我羡慕的是他们吃饭时间早。

我们家的晚饭一般是晩上十点,有时十二点,最晚的是半夜三点。

我们睡得迷迷糊糊,会传来一句喊声:"吃饭了!"

我们会匆匆爬起来,扒上两碗饭,又倒头进入梦乡。

五点半吃饭是不敢想象的。

当然,最吸引我的,是供销社的两样东西。

一是图书。

在供销社门口边上,有一排玻璃柜。

柜子里布满了各种各样的图书,花花绿绿,十分的好看。

我来到供销社,必定会趴在玻璃上,盯着下面的图书不放。

一边看,一边想,书里面是什么东西呢?

有没有妖怪,或者神仙?

我很害怕鬼怪,但非常喜欢听鬼怪故事。

当时,这类故事书很少,都是斗地主,翻天复辟之类,不过这类书也好看,主要是里面的图画很好看,像真人一样可以跟你对话。

但也只能看一看,不能买,因为我没有钱。

当然,也不是所有的时候都没有钱。

阿爸回来了,我就有钱了。

阿爸每月回来一次,每次我都会问他要钱,不给就跟背。

他每次会给我二毛钱。

我拿到这二毛钱,就会去供销社买图书。

当进入供销社的时刻,我会陷入两难的境地。

一个是图书,另一个就是糖果。

这是非常吸引我的地方。

小时候,我一直以为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就是糖果了。

因为它非常香甜,在嘴里引发的愉悦感真是妙不可言。

总之很舒服,很适坦,让人精神倍增,飘飘欲仙。

供销社的糖果有二种:

一种是硬糖,用薄纸包着,揭开之后,就会有一股浓烈的甜香味,迎面扑来,让人欲摆不能。

这种糖很硬,价格也很便宜,一分钱一粒,我们都喜欢买这种糖,因为可以吃很久。

另一种糖是捧捧糖。

它有一棍子,末端包有一层花绿绿的锡纸,里面就是糖了。

这种纸看起来很高级,价格也贵,是一毛钱一粒,吃起来很香甜,但不经吃。

往往是一二分种就下了肚,感觉不到甜密的快感。

我手拿着二毛钱,会立刻陷入矛盾之中。

我想买图书,也想吃糖,鱼和熊掌能不能兼得?

我会先去图书柜挑选图书。

会挑最贵的,一般是三毛钱左右。

我肯定买不起,但没关系,可以看呀。

我会快速地翻一遍,虽然看得不仔细,但大部分内容还是扫描了一遍。

也是很过瘾的。

然后再看下一本。

当然,要看营业员的脸色,如果阴沉下来,就会选最薄的一本。

这样的图书只要一毛钱一本。

但内容太少,很多我已经看过,最后会下狠心,买一毛八分的图书,剩下二分钱买糖吃。

这样鱼吃到了,也闻了一下熊掌的味道。

其实我们家可以说是供销世家。

我的阿家及父母都曾是供销社的员工。

五六十年代,会私合营,我阿家就是桃坑饭店的员工,我的阿妈和阿爸也在这里上班。

后来阿爸去了县城,阿家和阿妈下放到农村,但阿家吃国家粮,六十岁的时候,还在帮供销社煮饭。

按理来说,阿家在煮饭,我们应该可以沾点便宜,比如吃点肉什么的。

但是,不可以。

有时候,路过供销社食堂,里面飘出来的肉香味,会让我口水四溢,但我从不进去。

我都是快步地跑开。

具体原因是阿家不让。

我去过几次,每次她都是阴沉着脸,以后我就不去了。

以后挑水也是这样。

我们街后面有一条大河,每次发洪水,就变成了黄泥水。

这样的水自然不能食用。

在街尾二公里处,有一个叫井窝子的地方,有一口清澈的泉水,一年四季都是干干净净。

于是,我会来到这里挑水。

供销社用竹子把这里的水引到了食堂,因为食堂就在街尾,所以很多人来这里挑水。

有的人从里面挑水,但我不行。

我只能站在窗户外,把竹管移出来接水。

我只能这样,我是能接受的。

因为毕竟她不是我的亲阿家,是你吃你的,我吃我的,在情感上有距离,自然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妥。

如果是我的亲阿家,我会怎么样呢?

如此待我,我会不会哭呢?

我想应该会的。

如果是这样的话,阿家这份工作也做不长久。

其实,供销社的人是很注意我们的动向,知道我们个个都是饿死鬼,生怕吃了他们的肉。

阿家背后也是生活的无奈,现在想来可以理解。

后来,阿妈落实了政策,返回供销社上班。

阿家快七十了,却没有落实政策。

她不甘心,希望办理退休。

阿爸在县城工作,知道如何办理,但阿家不敢去,希望我带她去。

我答应了,俩人一起去了县城。

这是阿家一生中唯一的一次去县城,与阿爸相见后,我忽然发现阿家非常的局促不安,下意识往后躲。

对于这个阿爸女婿,阿家很陌生,很畏惧,甚至有点害怕。

如果不是我在场,阿家估计会飞了出去。

不过,阿爸没吃什么,安排了吃饭睡觉的地方,并给阿家写了申诉材料。

不过,去县供销社,阿爸就不管了,要我陪她去。

在去供销社的路上,阿家似乎很害怕,看到车子来了,其实距离相隔很远,她就下意识往路边跑去,同时,两只眼睛四处乱瞟,有时还紧盯着不放。

毕竟是第一次进城,新鲜感很强,也属正常。

到了供销社,我碰到了一个硬钉子。

办事员翻了翻材料,然后递给我说,要我去找乡供销社签字。

其实这是推托之词,我又不知道。

回来之后,父亲忽然恼了,说了一句:"你拿回来干什么?"

说完之后,他没再说什么了。

我知道,他不愿意再管此事,第二天,我们就回了家。

直到阿家去世,她也没有拿过一分钱退休金。

不过,阿妈回到供销社上班。

这时候的阿妈快五旬了,自然没办法上正式班,于是供销社在我家设了一个点,由阿妈经营。

这时候,我家有了许多糖。

有红糖、片糖、白沙糖,还有其它的糖,总之很多。

我们可以随便吃,不知为什么,我却没了食欲。

真的,我对糖没了任何感觉。

我没有任何吃糖的欲望。

估计是糖太多了,没了动力。

马爸爸曾经自豪地说道,我现在对钱失去了兴趣。

有可能是这样。

当你拥有许多,可以做到吃不完,用不完的时候,自然就失去了兴趣。

这时的我对小人书失去了兴趣,开始读小说。

这个供销社有卖,我开始大买特买。

钱从哪里来呢?

阿妈不是开了一个店吗?

里面多的是钱。

前前后后,我应该买了有一百多本。

来长沙时,卖了一部分,也装了一箱子书。

对于我买书,阿妈是知道的。

她知道我没有钱,但却不闻不问,视而不见。

她没有说过一句责骂的话。

估计阿妈信了孔乙己的话,说,偷书不算偷。

可能我买书的话,她认为我拿了她的钱,也应该不算偷。

这个猜想也不知对不对?

(李苏章原创,抄袭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