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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3日,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清远市人民检察院举行工作交流会商会,共同签订建立工作交流会商机制的意见。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十大行动方案”,深化法检良性互动,更好凝聚法治合力,共同维护司法公正,为清远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样发,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岑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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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建立工作交流会商机制,是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工作举措,也是巩固和深化主题教育成果的工作举措。作为党绝对领导下的政治机关,法检“两院”要强化政治担当,通过交流会商,共同研究司法工作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提高办案质效,合力推进法治清远建设。

会议强调,要深化思想认识,切实转变司法理念,把政治意识、大局观念、法治思维统一于具体办案中,努力构建良性互动、合作共赢的法检工作格局。要突出会商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围绕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未成年人保护等方面加强沟通,充分发挥好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督查指导的作用,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要完善会商机制,定期对会商会议的工作计划、会商范围、会商成果等重要内容进行专题研究,积极推动两级法检、各业务领域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确保会商达成共识的事项取得成效。

市法院及市检察院班子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通讯员:赵彩红

编辑: 罗雯婕

校对:肖珍艳

审核: 黄保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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