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交警曝光一批
占用安全通道的违法车辆
希望广大驾驶人
引以为戒
闽B5B120
违法日期:2024年6月12日
违法地点:荔城区速8酒店万通店路段
闽B219AL
违法日期:2024年6月12日
违法地点:荔城区速8酒店万通店路段
闽BJC918
违法日期:2024年6月3日
违法地点:涵江区黄安路路段
闽BJS867
违法日期:2024年6月3日
违法地点:涵江区黄安路路段
闽BGJ350
违法日期:2024年6月7日
违法地点:城厢区筱塘北街路段
闽BVK268
违法日期:2024年6月7日
违法地点:城厢区筱塘北街路段
那么,违法停车会受到哪些处罚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福建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办法》第六十七条第九项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汽车类机动车在道路上违反规定停放的,处以警告或者一百元罚款。
交警提示
任何时候、任何情况
不要占用安全通道
危急时刻它是生命的希望
请自觉保持安全通道畅通
▌编辑:小吴同学
▌校对:小陈同学
▌审核:蔡蔡子
▌来源:闽中网转自莆田交警
▌法律顾问:陈少东律师(微信:nxnx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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