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回家?没问题,先交50万过路费!没钱?那你只能自己想办法了。”

说出这句话的河北大爷之所以这么硬气,是因为他自认为手里有着和开发商签署的协议,那么单元楼里的楼梯就该归自己所有,楼上的业主根本没有使用的权利,可作为回家的必经之路,楼上的业主不得不每日从这里经过,于是他一怒之下将二楼通往三楼的楼梯给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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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这个单元三楼以上总共有十家业主,一回家发现楼梯被拆了,瞬间就懵了,但是大爷却有理有据说这本来就是自己家的地方,要想从这里回家就得交出50万的过路费,否则只能自己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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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爷的行为让其他业主感到不忿,可大爷说什么也不肯退让,没想到双方就这么僵持了5年,楼上的业主有家不能回,拥有底商的大爷也无法将房屋出租,那么大爷到底是无理取闹,还是真的有什么难言之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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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爷手中的“证据”

大爷所处的这个小区并不是什么高档小区,单元里也没有电梯存在,住在楼上的业主必须通过步梯回家,但步梯又不是建造在单元外面,必须要进入一楼的单元门,然后才能通过楼梯回到自己的家中,这原本是再平常不过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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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刚开始入住楼房的大爷心情还是蛮好的,毕竟自己拥有一、二楼的产权,一楼可以当成商铺出租,二楼用来和家人居住,而大爷之所以能够拥有两层的产权,并不是他自己拿钱买来的,而是用自己曾经的房屋和开发商置换而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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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远亲不如近邻,原本邻居们之间也没什么矛盾,但是大爷经过测量后发现,开发商置换给自己的这两层房子的面积与协议上并不相符,只有将包含楼梯在内的所有“公摊”面积计算才内,才能 勉强达到协议上的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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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发现让大爷非常不满,原本是自己的私人面积,现在却要拿出这么多服务楼上所有的业主,这明显是损害了自己的个人权益,可在他与开发商沟通后却得不到任何的解决,一怒之下他就将二楼通向三楼的楼梯砸毁,而他和开发商签订的协议,就成了他手中唯一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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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之后大爷心情是舒畅了,可楼上的业主却傻眼了,怎么一天过去,自己就变成有家不能回了?业主们为了能够回到自己的住房,那是想尽了一切办法,而“罪魁祸首”却在一旁幸灾乐祸,楼上的业主又该做出怎样的行为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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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爷真正的“目的”

当业主们发现自己有家不能回之后,马上就找到大爷理论,一开始大爷还不承认是自己砸的楼梯,后来干脆也不装了,称一楼和二楼就是自己的私人财产,当然也包括过道和楼梯,自己之前让大家免费使用已经仁至义尽了,现在要想继续使用就三个字:得拿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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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下业主不愿意了,楼梯明明是所有业主的公用设施,怎么就成了大爷一家的私有财产?只见大爷不慌不忙拿出和开发商的协议,然后和业主们计算起房屋的面积,这时大家才明白,大爷这是想要将自己和所有的业主进行绑定,然后给开发商施压,以此谋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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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大爷这样的行为明显有些过激,而且即使业主的权益受到损害,也未必会受到开发商的重视,因为在开发商看来,房屋既然已经经过验收并交付,那么再出现什么问题就和自己没什么关系了,至于业主的个人行为,他们更是无权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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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见与大爷理论不通,楼上的十余户业主只能寻求物业的帮助,物业大家都知道,处理一些小问题还算比较积极,可这种涉及业主之间的矛盾则只能表示有心无力了,虽然他们也认为大爷的行为有些欠妥,但是自己并没有执法的权利,因此也只能从中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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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此时的大爷就像一块滚刀肉,任凭业主和物业怎么劝说,他的态度都没有任何变化,而物业面对这样的局面,只能做大爷和开发商的中间人,结果开发商却说大爷如果对置换的房屋面积有疑问可以提起诉讼,至于拆除楼梯纯属他的个人行为,与开发商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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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看开发商不想出面解决,大爷干脆选择躺平,反正回不去家门的又不是自己,他是一点也不着急,结果就害苦了业主,他们不得已只能自己出手“反击”,可这样的“反击”又能取得预想的效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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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业主的“反击”

住在四楼的王女士是为一个还能并且愿意回家的业主,失去了楼梯的她只能从旁边单元的楼梯上到三楼的平台,然后再从平台爬梯子通过翻越阳台窗户回到自己家中,至于为什么不选择去其他地方生活,王女士则表示自己这套房子是唯一的住房,自己一家没有能力在其他地方租房子住,只能每日里“翻山越岭”回到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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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是自己也就算了,毕竟还算年轻,磕一下碰一下也无所谓,但是家中还有上学的孩子和上年纪的老人,家中的老人就曾因为攀爬梯子摔成了腿骨错位,后来干脆不敢外出,每天只能待在屋里唉声叹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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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还有一户业主当初买房子是为了结婚,结果孩子都三四岁了,自己还没能住进“新房”。而六楼的业主更是憋屈,当初是觉得住在这里送孩子上学方便才买了这套房子,没想到每月的房贷不能停,自己一家还得在外面租房子住,想想就来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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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碍于一楼大爷态度比较强硬,年龄又比较大,于是楼上的业主一合计,每家愿意拿出2万块钱,一共20万让大爷就此罢手。这对楼上的业主说已经是能够承受的极限了,没想到大爷还是这么不知足,竟然提出了50万的天价“过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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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见大爷如此油盐不进,楼上的业主们也就不再惯着,一纸诉状将大爷告到了法院,大爷没想到业主们竟然会起诉自己,可他也不怂,他觉得自己手中有“证据”,就算闹到法院自己也不会轻易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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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却令他大跌眼镜,这件事情的前因后果原本就很清楚,大爷不应该将自己和开发商的矛盾强行嫁接到其他业主身上,而楼梯原本就属于全体业主都能使用的公共设施,大爷私自封闭单元门、砸楼梯的行为属于非法侵占公共空间,因此判决大爷尽快修复楼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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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大爷面对物业和业主时态度强硬,但是来到法院他也不得不收敛自己的脾气,在法院判决后也确实修复了被砸毁的楼梯,原本其他业主终于获得了回家的权利,可是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没过多久大爷又将楼梯给砸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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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下业主们又成了有家不能回,大爷还是保持之前的态度,没有一点点改变。虽然再次面临困境,但有了经验的业主们再次将大爷告上法庭,结果依旧,面对大爷的无赖辩解,法院依然做出了大爷限期恢复楼梯的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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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不过大爷这次似乎铁了心要和业主们对抗到底,即使有了法院的判罚,但他拒不执行,这次业主们也不惯着他,直接选择了报警,有律师分析,如果大爷依然执迷不悟,那么很有可能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到那时就不是简单修复楼梯就能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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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不其然,据悉大爷最终还是受到了处罚,之后他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将楼梯恢复了原样,业主们总算能够正常出入自己的家门,多年来的矛盾终于得到解决,只是不知这次大爷是否真心接受教训,希望以后不再做出不理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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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原本是大爷和开发商之间的问题,结果却导致一单元的业主无家可归,都说远亲不如近邻,可一旦摊上这样的邻居也只能自认倒霉,好在还有法律可以维护公民的权益,至于开发商是否套路了大爷,相信大爷同样可已通过诉讼挽回自己的利益,只是再也不要将自己的“快乐”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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