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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竖新镇两住户因宅前的一条“进出通道”归属产生争议。竖新镇发挥“三所联动”工作机制优势,情理结合,多方求证,明确了通道土地的归属,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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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所联动”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了解情况,得知程老伯家与孙先生家是东西宅邻居,之前两家关系不错,经常来往走动,有事情也会第一时间相互帮助。两家之间隔了一条3米宽的通道,这条通道主要是方便后排唯一邻居龚家用的。今年年初,龚家符合农村宅基地房屋置换条件,腾退了宅基地。3月份,有关部门将龚家老宅地面上的建筑进行了拆除,仅留下23米长、3米宽的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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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老伯看到这条通道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便与孙先生简要地说明自己的主张,称这条通道是当初程家为了方便后排龚家出行方便,从自家宅基地上让出的一部分土地面积,作为临时通道通行,现在龚家已经搬出,程老伯要收回。孙先生与妻子认为此事没有根据,程老伯收回通道的行为并不合理,之后两家因通道归属问题多次发生口角。3月底,两家矛盾升级。程老伯认为孙家不可理喻,索性直接在通道两头安装了电动门,将整个空间纳入自家院子,还在院子围墙四周装了可视安防设施。面对这一做法,孙先生夫妇怒不可遏,他们多次破坏程老伯设置的安防设施,并对外声称是对方“侵犯了他们家的隐私”。

经过梳理,矛盾纠纷主要聚焦在三点上:一是进出通道归属问题;二是孙先生夫妇破坏安防设施的赔偿问题;三是程老伯家安装的安防设施可能造成的侵犯隐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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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人员经过分析,觉得关键问题是确定进出通道的归属,便对孙先生夫妇说道:“如果有证据证明这条通道当时确实是建在程家宅基地之上的,你们是否就不再阻挠?”听到调解人员这样一问,孙先生夫妇俩立刻没了话说,最后点头。为了及时有效地做到案结事了,“三所联动”工作人员根据两家的矛盾点,向已搬家的龚家了解情况。龚家老人告诉工作人员,当时邻居之间都很纯厚朴实,能够互帮互助,龚家是后来搬到居住点的,房子建在了程家、孙家后面,程家上一辈人看到龚家进出不方便,主动在自家宅基地上让出一条小路给他们进出用,龚家甚是感激,所以关系一直维系得很好,只是这件事当时没有白纸黑字的落下什么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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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眉目之后,“三所联动”工作人员再去到竖新镇土地流转中心查阅原始材料,原始材料记载比较详实,经由核对实地丈量的数据,最终证明该通道确实是建在程家宅基地之上。核对还显示,通道孙家一侧早年搭建的农村自用房当时已扩建至最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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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人员首先以“情理”入手,向双方讲述了清代康熙年间“六尺巷”的故事。“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双方听此故事,均面露羞愧之色。律师又向双方当事人普及相关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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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所联动”工作人员“情理法”结合的调解下,孙先生夫妇自觉惭愧,并同意接受调解。在“三所联动”工作人员主持下,程老伯和孙先生展颜握手,重归于好,最终商量达成协议:孙家接受程家对通道的归属主张,对损坏的安防设施按价赔偿;程家按照孙家要求,将可视安防设施进行移位安装,不影响他人隐私。协议还特别提到今后双方规范言行,相互尊重,保持友好邻里关系。

今年以来,竖新镇“三所联动”纠纷调解工作室累计受理60起矛盾纠纷,达成书面协议11件,涉及金额20余万元。接下来,竖新镇将继续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深化“三所联动”工作机制,着力构建多元解纷格局,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竖新镇司法所供稿

局促进法治科综合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