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李凯旋

记者从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获悉,《成都市数字化重大应用示范项目“揭榜挂帅”管理办法》已于近日印发,8月1日起实施。

“揭榜挂帅”项目是指拥有数字化关键技术优势和创新能力的企业,通过“揭榜挂帅”的方式确定和建设的,采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先进制造技术深度融合,涵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等多种典型应用场景的项目。“揭榜挂帅”项目组织实施包括场景遴选、榜单发布、企业揭榜等流程。遵循事前评选确定支持项目、资金规模,事后拨付补贴资金的方式。围绕产业建圈强链,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结合成都市企业数字化发展现状,遴选出影响力大、带动性强、应用面广的应用场景,形成市级典型应用场景库。成都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以通知的方式发布“揭榜挂帅”项目榜单,主要包括企业条件、项目建设目标、项目实施期限等信息。

揭榜企业确定后,签订市、区(市)县、企业三方“揭榜挂帅”项目任务书,具体规定建设内容、建设时间、建设成效等具体事宜。揭榜企业须在指定期限内完成任务书规定的所有任务。

揭榜企业须在项目建设完成后一个月内提出结项验收申请。经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初验通过后,由成都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邀请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建设投入资金进行专项审计,组织专家按照任务书要求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结论。验收结论分为验收通过、限期整改、验收不通过三种。

项目通过结项验收后,按第三方机构审计认定的项目建设投资金额的15%,给予揭榜企业一次性资金补助(如认定的项目建设投资金额高于申报投资金额的,按照申报投资金额的15%,给予资金补助);验收不通过或项目终止的,不给予资金补助;一次性资金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