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动国内外的清华大学铊投毒案再起波澜,各媒体争相报道朱令父母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交《侦查监督申请》已获受理,使该案再次受到舆情的高度关注。这或许是该案重启侦办的最后一线希望,也或许是这对耋耄孤独可怜的朱令父母费尽心血奔波折磨了30年,风烛残年中为爱女讨回尊严与公道的最后一次机会!

《侦查监督申请》是什么?朱令父母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交《侦查监督申请》能起到多大作用与效果?坦言“已经放下了”的朱令父母,为何又提诉至最高检?最高检与北京检查院均接纳受理说明了什么?朱令案能否重启侦办,最终的结果会是如何?

侦查监督申请是一种法律程序,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的监督,包括在侦查过程中不应当撤案而撤案的;违反刑事诉讼法关于决定、执行、变更、撤销强制措施规定的;违反羁押和办案期限规定的;在侦查过程中有其他违反 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的行为的。侦查监督的手段是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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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令父母正是基于不认同朱令铊中毒案未侦破而被公安部门“结办”,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交《侦查监督申请》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受理后随即转给了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随后向朱令父母发短信,告之“已依法转相关部门办理”。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已依法转相关部门办理”。可问题是北京市人民检察院能置疑与否定包括其自身在内的公检法“三长开会”,定调肯定“公安机关前期做了大量工作,鉴于直接证据不足,案件继续侦查难度大”吗?能有权力置疑或否定经北京政法委批准、北京市公安局结办此案的决定吗?这才是问题的关键之关键。朱令铊中毒案未能告破,唯一嫌疑人未能归案伏法之要结正在于此。朱令铊中毒案长久推动之难也正是难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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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5月7日,北京警方对朱令被投毒一案正式刑事立案,1998年8月25日决定"结办此案"。网络流传的相关文件显示,侦查机关结办此案的原因是"直接证据不足,继续侦查难度大"。根据XXXX同志批示,经强卫(时任北京政法委书记)同志批准,1998年8月25日,市局文保处结办此案。2013年,北京警方曾发布通报称,由于案件证据灭失,尽管办案人员尽最大努力,但案件仍未能侦破,并表示办案"未受到任何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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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本案长期没有告破的重大影响性与高度复杂敏感性,朱令父母有权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交《侦查监督申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没有理由拒绝这份《侦查监督申请》。最高检察院将材料转北京人民检察院,符合法定程序。但是,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已依法转相关部门办理”,这其中的学问就大了,倘若是认同于北京1997年10月23日公检法“三长会议”之“直接证据不足,案件继续侦查难度大”,认同于北京政法委批准“结办此案”,那么这场《侦查监督申请》最终还是会落实停留在“原地踏步”,朱令的父母也相应地只能停留在又一次的无奈与失望中,还会有重启办案的希望与可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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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令父亲那句:“这个事件本身已经放下了,没必要了,我们脑子里都非常清楚,你有什么办法,你想这个结果已经非常好了,比不明白白好多了。”这是无奈与悲哀,此次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交《侦查监督申请》,是他们老俩口心怀为爱女朱令讨还尊严与公道的最后一线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