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张理晶

通讯员 赵梦晓

实习生 魏博源

法院判决生效后,申请执行人张某竟拒绝接收被执行人三十多万元赔偿款。原来,张某对原生效判决不满,企图采取“拖延术”获取更多赔偿。近日,汉阳区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得知其真实意图后,向其释法析理,成功解开张某心结,最终促成张某与营运公司达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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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汉阳区法院执行局收到了一起运输合同纠纷的立案申请。当事人张某申请执行某营运公司,营运公司负有向张某支付30万元赔偿款的义务。

执行立案后翌日,公司负责人来电表示,愿意主动履行这30多万元的赔偿义务,但作为申请执行人的张某却拒绝接受赔偿。

“什么?居然还有申请执行人拒绝领款?”执行干警满腹疑惑,通过张某介绍及翻阅诉讼卷宗了解到,原来,张某乘坐营运公司的出租车发生了交通事故受伤,法院仅判决该公司承担70%的责任,张某对此结果并不满意。

判决后,张某拒绝与该公司进行任何交流,转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官,我这样拖一拖对方的时间,你们是不是能帮我多执行回来一点钱?”张某试图通过拖延时间来达到多获取赔偿的目的。

面对张某的疑虑与误解,执行干警耐心向其释法析理。“你先冷静,对方愿意一次性全额支付款项,你拿到了钱继续去做理疗康复,公司也好继续经营运转,双方都摆脱了案子的困扰。”执行干警耐心地向张某解释该案生效判决的判项内容,一点点解开张某的心结。

最终,在汉阳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的耐心劝导下,张某逐渐认识到自己做法的不妥,并当场向运营公司提供银行账户,该公司负责人也当场将赔偿款全额支付给了张某,该案执行完毕。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该公司送达了结案通知书和自动履行证明书,及时修复了该公司的信用信息。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