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诉企业保全案件中,法院需要冻结被保全企业的银行账户,可能会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为了让这些优质企业顺利渡过难关,同时又不损害申请保全人利益,在天津高院的指导下,滨海新区法院结合银行保函业务,创新推出预担保企业保全白名单制度

6月18日,首批白名单公布

20家优质企业入选

 《天津新闻》:天津法院首批预担保企业保全白名单,20家企业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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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新闻》:天津法院首批预担保企业保全白名单,20家企业入选!

(点击观看天津电视台《天津新闻》报道)

据悉,此项白名单制度作为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创新事项,由最高人民法院审批,天津市作为全国唯一试点运行城市。 共有289家企业向滨海新区法院提交了申报材料,初选有225家企业符合基本条件,经银行再次筛选,最后给20家企业开具符合条件的保函。首批入选保全白名单的20家企业,涉及高端装备制造业、大宗商品供应链、大型建筑企业等10多个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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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进入白名单的企业信誉良好,由中国银行等10多家银行提供5.1亿元担保金。一旦发生法律纠纷或民事案件,不再冻结该企业银行账户以及其他优质资产,而是冻结银行给企业开具的保函,由银行先行担保。

案件审理完成后,再由企业跟银行结算,大大降低了对企业流动资金的占用,最大限度减少因财产保全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实现债权人权益保护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利益平衡。

入选的企业纷纷表示:

让企业以自身资信为担保,用保函代替账户冻结,将信用资源转换为现实红利,成功降低诉讼成本,彻底解决了由于非必要保全冻结企业基本账户、农民工预储账户、企业信誉商誉受损等系列问题,更有利于高效解决纠纷让企业“轻装上阵”

作为全国试点单位,滨海新区法院将总结试运行过程中的经验,后续分批次高标准扩大白名单范围,同时也会推出涉企信用惩戒白名单制度,用司法力量切实推动涉企合规改革,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

转自:天津高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