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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行为带来的消防安全隐患不可小觑,近期,新桥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联合属地居委会、物业、派出所等部门,深入辖区各个住宅小区,重点排查小区内电动自行车入户充电、飞线充电等情况,进一步杜绝消防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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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处居民区,执法队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一户一楼住户从窗口私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执法队员立即找到屋内住户,责令其停止了充电行为。实际上,在当事人所在楼栋不远处就是小区设置的户外集中充电桩。执法人员对该当事人进行了现场教育并向其发放《电动自行车使用告居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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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普法教育后,当事人将电动自行车停放至指定集中充电点位充电,鉴于当事人立即当场整改完毕,执法队员根据《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九)项和《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作出了罚款人民币6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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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执法队将持续在全镇范围内加大对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检查指导和宣传力度,组织力量走街入户,宣传引导居民养成良好的用车习惯,全链条治理、长效化规范电动自行车使用。

文字:张立

图片:受访者提供

编辑:沈莉娜